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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要離開校園的社會新鮮人及轉職、應徵的求職者,極可能面臨一個嚴峻的就業市場:職缺少、條件差且很大部分是非典型雇用型態的工作。
國內武漢肺炎疫情漸趨緩,已連續兩週無境內確診病例,即將迎來的五一勞動節3天連假,恐成為新一波防疫缺口,交通部於4月27日宣布,「高速公路1968」app增加防疫資訊,提供國內234個熱點人潮預警功能。綠色代表人潮較少的正常、黃色代表稍多,紅色代表需警戒的擁擠,每10分鐘更新一次。
職場霸凌時有所聞,也是切身相關的勞動權益議題。面對這樣無形的職業災害,勞動法規可以如何保障工作者?勞工與雇主又有哪些該注意的責任?
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各行各業,勞動部調查84%工作者未受影響、2.3%開始裁員,因應這波經濟衝擊,許多公司開始採取縮減人力策略。 此時,多數主管首先想到的,大多是調整非正式員工的數量,如約聘人員。雖然是約聘,但企業該有的公告程序不可少,此外,約聘員工若被解聘,是否能拿到資遣費呢?工作者應了解相關規定,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為加強防範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蔓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研議對民眾未能保持社交距離訂出規範,指揮官陳時中3月31日表示,原則上社交距離要保持室外至少1公尺,室內至少要1.5公尺,指揮中心會議討論後,預計今(1)日公布指引。
居家工作與異地辦公屬於工作地點之變更,建議勞雇雙方以書面協議方式作為原有勞動契約之增補條款,以杜爭議。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於2020年3月15日公布新增6例境外移入武漢肺炎病例(案54至59),其中最受矚目之案54為北部30多歲男性,2月28日至3月1日曾至泰國旅遊,返國後又於3月5~8日與1名友人至日本北海道,返國後於11日出現流鼻水症狀,12日因全身倦怠及頭痛等症狀就醫並採檢通報,於3月15日確診,目前收治負壓隔離病房。已初步掌握同住、職場及就醫相關接觸者共31人,其他接觸者持續追蹤中。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防疫條例)已於今(25)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蔡英文總統亦火速在今日下午5:30公布,後天(2月27日)生效。
日本NTT公司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延燒,要求旗下20萬員工實施在家工作遠距辦公,或選擇錯開尖峰時間上班方式,以免在公司辦公場所或通勤途中感染肺炎。 若我國企業要比照此種方式,調整員工工作模式,要注意哪些事情?
勞動事件法衝擊熱點之三:解僱
「武漢肺炎」(世界衛生組織正式命名為「2019新型冠狀病毒」)目前已出現確診感染病例,勞工因配合防疫需求所衍生出之勞工權益等疑義,勞動部已於1月22日發布新聞稿說明,茲註解相關請假事由及工資、全勤獎金給付方式如下:
勞動事件法施行前後對工資爭議最大之影響—舉證責任由雇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