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說「我○○○」「我×××」「我這樣⋯⋯」「我那樣⋯⋯」「我去年⋯⋯」「我明年⋯⋯」的人,不但令人生厭,而且很土。我現在想為這個建議,再補充一個理由:這個建議,並非只是為了防止你變成一個「永遠以為自己最重要的土蛋」,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效果:維持你這個人的神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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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是國家的主人,這是民主政治最根本的含義。因此,公職人員由人民直接或間接選出,公共政策由人民直接或間接制定,也成了民主政治不可變更的原則,人民不可被剝奪、甚至不能任意放棄的權力。任何國家,如果它的法令規章積極地阻擾,或消極地使人民無法充分行使這兩項權力,就仍然不是一個充分民主的國家。
強者以「暴力」一詞汙名了弱者所使用的武力後就加予譴責,有些人也跟著起閧,對強者欺壓弱者的武力視而不見,反而只對弱者以武力求取公道的行為,煞有介事地譴責了起來。有時這樣的譴責,甚至於轉移了事件的焦點,糢糊了是非公義的分辨。
古語會說「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不錯,每一個人都會犯錯,犯了錯能改正過來,當然很好,但不是「善莫大焉」,也就是說不是最好。因為縱使改正了錯誤,但它所造成對己、對人、對社會的傷害,已經是既成而無可改變的事實。只有能避免犯錯、能盡量不犯錯才可說是最好,而要做到這樣,就必須時時努力求知,鍛鍊自制力,培養誠實、勇氣、容忍、慈悲等神性,經過長時間的努力,就會使自己犯錯的頻率逐漸地減少,不犯錯的能力不斷地增強。
把求死的權利,作為個人自主權的一部分,由個人來主宰自己的生死,比由他人或習俗來主宰應該更為合理。當個人有了這項自主權時,社會所要做的,一方面是以教育幫助他具備更睿智決定生死的能力,另一方面是當他做了求死的決定時,以現代醫學技術來協助他無痛苦地完成心願,避免目前習見的上吊、跳樓、投水、喝農藥等讓人心痛的慘事。當然,如果多數人都能尊重甚至欣賞求死者的決定,把求死當成是追尋另一美好世界的努力,而給予祝福,那將更是美事一樁。
我所談的,不是什麼治國平天下的大道理,而是人生中瑣瑣碎碎的小事。如果每人都能把人生中每一件事仔細想想,不必做的不做,不該做的更不做。那麼人生旅程將會更平坦,紛爭也會大大地減少,也將過得更快樂滿足。-林義雄
辭職過了三個月之後,碰巧有機會進入以稅務、會計為主要業務的Attax顧問集團工作。從那之後,我的人生起了大轉變。現在我每天都充滿自信與幹勁。而且,我完全不在意動力或動機之類的問題。改變我的因素只有一個,新公司瀰漫著達成目標是「理所當然」的氣氛。
想提升競爭力,幫自己準備第二張長期飯票,於是決定"腳踏兩條船"的邊工作邊學習,但結果往往"賠了時間又花錢",看不到一點學習的進步和效果?為什麼呢?因為你常常在不知不覺中犯下六種致命錯誤,讓你的學習一開始就註定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