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分攤房貸的秀英,為了給自己多一點保障,央求丈夫這一次房屋登記掛自己名下。這樣一人一次,好像也沒什麼不公平?但宥廷卻表示,只能買在自己名下,不然土增稅就不能退稅了。這讓秀英十分困惑,買在不同人名下真的有差嗎?還是,這只是老公的一面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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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稅賦這種事,很多人都覺得太難了解,但如果多懂一點就可以少繳一點,又何必和錢過不去?聽過長輩繳了大半輩子的一般稅率,才發現自家一直符合「自用住宅」優惠的案例,總有人想問:「這樣之前多繳的錢,可以退回來嗎?」 這裡剛好一起回答....
起初玫雅對於買房的細節,其實沒有太大的想法,她想,「既然要結婚,這些小事好像就不需要太計較,而且現在不都是『夫妻財產共有』,最後要分,就是一人一半?」 只是這樣的天真,卻在一次閨蜜閒聊中被提醒,「人家不是說,只有婚後買房才算是共有?而且我聽同事說,為了有安全感,她和老公買房時是登記兩個人的名字,錢各出一半,房子也登記一人一半,誰也沒占誰便宜,最公平。」
借名登記在台灣非常常見,不論是為規避法律上的資格限制、為規避稅捐、躲避債務、債信、基於夫妻或父母子女情誼、單純隱匿財產、宗教寺廟廟產登記於自然人名下、為共同出資投資等,原因可謂花樣百出。但翻開訴訟案例,為什麼借名登記的問題這麼多?
不知道你身邊有沒有這種長輩,明明平時害怕被詐騙,連個網路購物都不敢刷信用卡,要求超商付款,但退休後,面對身邊朋友吃好到處報的「不知名還本型投資提案」卻又頓時變得膽子超大、見獵心喜,想為人生最後賭一把,發大財的機會...
「現在買房,以後跌了怎麼辦?」這個對大多數買房觀望者,有如心中芒刺的遲疑,對半年前剛買房的義超來說,卻是個一點也不重要的鳥問題。36歲的義超,結婚剛滿3年,回想起前幾年的婚姻生活,他不禁感嘆:是漲是跌又怎樣,我到現在才醒悟,買房是成家的必需品。
3、40年以上的老公寓,除了走全體同意的危老,或時間漫長的都更,有沒有什麼方法不用砍掉重練,能大幅度的增加它的價值?幾年前,這個從別人嘴裡聽到的故事,我覺得挺聰明的。
怎麼同樣都在師大附中旁邊,房仲卻只挑貴的成交行情提供呢?姚先生算是沉得住氣的,雖然一時怒火中燒,但他倒也沒急著向房仲發脾氣,打算先三方確認,是不是自己哪裡遺漏了,實價登錄沒有看對呢?
「我發現我家好像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但是我們好像一直都是繳10‰的一般稅率耶!這樣之前多繳的稅能退嗎?」
為什麼仲介有便宜稀有物件,一定先報給投資客?很簡單嘛,仲介就是要成交。投資客看得多,價格是不是真的好,條件是不是真的稀有,物件到不到位,人家一看就知道。
早上按掉手機鬧鐘,沒想到就看到朋友老喬的半夜傳來的訊息,老喬在line上表示: 「倒楣透了,一個神經病想要跳樓,結果卻跑到了我家大樓往下跳。該死的是,這位往生主還不是住戶,只是個路過想自殺的路人,看大樓夠高,外加風景還不錯(?),重點是大門沒鎖可以摸上來,就這樣從別人家樓頂縱身一跳。你說誇不誇張?雖然說我家住中間樓層,但是這樣我家是不是就會變凶宅,到時候賣房只能砍很多價錢呢?」字裡行間,看得出來老喬煩躁又擔心。
租賃專法施行即將滿2年,給予業者的2年緩衝期也將於6月26日到期,內政部特別提出呼籲,自27日起若是未取得資格者仍持續營業,最高將開罰20萬且可連續開罰。
屋主問:為什麼每次要簽約,其他家房仲就會說,手上有客戶很喜歡我的房子? 買方問:為什麼每次丟斡旋,其他家房仲就會說,我出價太高了?
斷捨離這個字眼,近幾年在博客來排行榜上一直很紅,儘管如此,看了那麼多間房子,還是往往從堆積物中,看到許多老人家對舊東西的執著,讓我忍不住想來分享,一個從房仲朋友那聽來的真人真事故事。
40歲的老夏當房東有5、6年的時間,雖然租房經驗稱不上多豐富,但比起一般人,他自認自己還是有點看人的眼光。但也就是這樣一個老夏,談起最近新搬進的房客,卻是一臉愁眉不展,有苦難言,他懊悔地抓頭吶喊「我明明都知道有問題,怎麼還會犯這種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