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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這些人(指離婚的夫妻)在結婚之初,都希望能找到自己的幸福,而且能給予幸福的正是自己的另一半。後來他們離婚,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沒有得到當初所希望的幸褔。跟這個人的婚姻看起來就像一個設計好的騙局。」
親愛的女兒: 寫這封信的時候妳21w6d。 剛知道有了妳的時候,我和爸比是意外大於喜悅的,因為距離媽咪上一次懷孕已經是將近九年前的事了。
想要被尊重,妳不能只有善良,還要有界線。想要被愛,妳不能只有犧牲,還要追求對等。想要追求永恆,妳不能盲目,必須心如明鏡。想要追求美好,妳得學會堅持,拒絕妥協。
穿上婚紗的那一刻,我們很有信心,婚後,自己可以繼續保留著這些與生俱來、或是爸媽慣出來的小缺失,因為那個人,不就是愛妳的原有性格才娶妳的嗎?
十八歲的時候,妳只是覺得,和誰在一起可以獲得真正的快樂,就決定那是自己的伴侶,因為人生看起來如此璀璨美麗,似乎幸福都掌握在自己手上。但隨著年歲增長,我們向現實低頭,認為選擇自己真正所愛的人是不切實際的,因為他不見得適合妳。只是….人活著時間大部分是跟伴侶在一起,如果每天早晨妳睜開眼睛可以跟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有多欣喜。
「人生很奇妙,有時候你許的願望都實現了,你反而覺得老天在跟你開玩笑,就像是你排了很久才吃到的一間餐廳,才發現東西沒有你想像的好吃。一切只是你自己單方面沒有根據的期待。」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這樣的社會文化或習慣,應該透過每個人的身體力行,來感染周遭的人,起碼在環境中形成一個最基本的安全網,不要讓老人有被糟蹋的感覺。因為我們有一天都要老,不是嗎?
社群時代,你說的話,不再是自己爽而已,散播的速度,足以像病毒般快速,而有些病毒是致命的,你不知道是不是每個人都有那樣的抵抗力,在你確切知道一個人的動機之前,你怎能那麼輕易的說出口。
房子登記在太太名下,貸款完全是由先生繳納時,會不會離婚的時候,先生可以主張房子是借名登記的關係,所以要太太返還先生呢?
前幾天一位來事務所跟律師諮詢的當事人在辦公室看到我,怯生生地叫住了我。「律師娘,妳還記得我嗎?」我看了一下她,清麗的臉龐,掛著羞赧的笑意,然後.....我真的想不起來她是誰。
很多社會人士在面對服務人員時,常是一副盛氣凌人、趾高氣昂的模樣,花錢就是大爺嗎?有沒有想過自己的孩子或家人,如果在外面工作被這樣對待,你會有多心疼,這些基層的服務人員,也是別人的孩子,賺不了多少薪水,卻得被這樣羞辱欺負,換個立場,你或許可以口下留情一點。
好不容易從不負責任的另一半拿到子女的監護權,如果自己不幸身亡了,監護權會回到不負責任的那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