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之所以落空,原因不外是對幸福途徑的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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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妳也有自己的女兒就好了,妳或許稍稍能明暸媽咪現在的心情,不過,媽咪只是希望,妳可以比媽咪更有勇氣與智慧面對除了當媽之外,這世上其他更艱困的挑戰,因為妳有一天一定會明白,活在這世間的我們,不會總是感到幸福的。
「所有這些人(指離婚的夫妻)在結婚之初,都希望能找到自己的幸福,而且能給予幸福的正是自己的另一半。後來他們離婚,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沒有得到當初所希望的幸褔。跟這個人的婚姻看起來就像一個設計好的騙局。」
想要被尊重,妳不能只有善良,還要有界線。想要被愛,妳不能只有犧牲,還要追求對等。想要追求永恆,妳不能盲目,必須心如明鏡。想要追求美好,妳得學會堅持,拒絕妥協。
十八歲的時候,妳只是覺得,和誰在一起可以獲得真正的快樂,就決定那是自己的伴侶,因為人生看起來如此璀璨美麗,似乎幸福都掌握在自己手上。但隨著年歲增長,我們向現實低頭,認為選擇自己真正所愛的人是不切實際的,因為他不見得適合妳。只是….人活著時間大部分是跟伴侶在一起,如果每天早晨妳睜開眼睛可以跟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有多欣喜。
社群時代,你說的話,不再是自己爽而已,散播的速度,足以像病毒般快速,而有些病毒是致命的,你不知道是不是每個人都有那樣的抵抗力,在你確切知道一個人的動機之前,你怎能那麼輕易的說出口。
前幾天一位來事務所跟律師諮詢的當事人在辦公室看到我,怯生生地叫住了我。「律師娘,妳還記得我嗎?」我看了一下她,清麗的臉龐,掛著羞赧的笑意,然後.....我真的想不起來她是誰。
很多社會人士在面對服務人員時,常是一副盛氣凌人、趾高氣昂的模樣,花錢就是大爺嗎?有沒有想過自己的孩子或家人,如果在外面工作被這樣對待,你會有多心疼,這些基層的服務人員,也是別人的孩子,賺不了多少薪水,卻得被這樣羞辱欺負,換個立場,你或許可以口下留情一點。
「老闆,我覺得這份文件不太合理,恕我簽不下去。」她認為懂得拒絕,才是職場生存之道。「不好意思,妳好像沒弄懂,妳並沒有選擇的權利。今天沒簽,妳明天就不用來上班了。」
一名客運公司的員工竊取自己同事的信用卡遭到起訴並判刑確定,公司在判決確定前以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來解僱他,居然解僱不合法,怎麼會這樣呢?律師娘提醒企業主們,三不五時,Fire要及時。
最近事務所的律師跟我分享一則法院判決,一位旅行社的高階主管因為在上班時間出言戲謔老闆,而且依工作記錄還遲到了高達97次,被公司以對負責人實施重大侮辱且違反工作規則重大解僱,這名主管不服,向法院提出公司的解僱不合法,請求公司給付他到復職為止共三百多萬元的薪水。你覺得他的請求合理嗎?法官又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