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爾必達公司日前向東京地院聲請破產保護,雖然不代表日本DRAM產業會像德國一樣,在奇夢達公司宣布破產後完全退出市場,但是爾必達的處境足以顯示,韓國三星集團在DRAM產業的流血競爭中,已經居於領先地位。
韓國政府對產業發展的介入一向積極,無論金融、匯率、貿易措施,甚至法律制度等,都可以遷就特定產業發展,量身打造。由於每個企業的發展需求不同,政府只能以照顧大企業為優先,使得韓國在很多產業領域,培養出一些成功的大企業。
除了三星集團在電子科技產業的成功,韓國現代汽車在銷售價格、品質與獲利等各方面的表現,也有打破日本汽車業獨霸全球的趨勢。此外韓國的造船、鋼鐵、化學纖維等產業,在政府長期扶植下,也都能在國際間開創出自己的天地。
所以討論三星集團的成功,不免令人聯想到韓國政府在產業發展上的積極角色。不過經濟學者對於政府應否介入產業發展,其實存在很多爭論。主張積極介入的看法,甚至不是主流觀點。因為積極介入代表「政府導向」將取代「市場導向」。背後則是官僚、顢頇、特權與無效率等,不利於經濟發展的代名詞。
事實上韓國的產業發展策略,的確也帶來類似的社會詬病。故至今仍有不少經濟學者質疑,韓國的產業發展策略,是否長期有效?是否真的能提高社會福祉?這些質疑對台灣相信市場競爭機制,並據此訂定經濟政策的執行者,或許能夠產生一些安慰作用。
其實任何制度或策略,都是有優點必有缺點。政府應否介入產業發展,也是如此。從比較利益的觀點言,包括台灣在內的大多數經濟社會,採取尊重市場機制的產業發展策略,或許才是具有比較利益,優點大於缺點的選擇。但對韓國而言,也許反是。
所以台灣無需坐在這山,望向那山高。如果選擇相信市場機制,就應該在產業發展策略上,學習發揮市場機制的優點,並設法減少缺點。
然而,韓國能夠以獨具特色的產業發展策略,獲得如此成就,無論優缺點,均值得長期觀察。以韓國為市場主要競爭對手的台灣,基於知己知彼,尤其需要了解。
(本專欄隔周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