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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業鑫

陳業鑫律師是台灣唯一同時具有法官、勞動局長、訴願審議委員會主委、金控公司董事、公司治理委員會委員經驗的律師。

任職法官時,曾經為眾多律師評鑑為裁判品質及法庭態度優良法官,並有成功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紀錄,並推動修正繼承法制,解救許多無辜的揹債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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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前公司告違反「競業條款」,不想南北奔波跑法院,你可以這麼做…

勞工阿德要到台北出庭很麻煩,交通費用及委任律師費用都比在南部就近進行訴訟高很多,難道不能讓案件就近在勞工比較方便應訴的法院審理嗎?

勞動契約載明了「管轄法院」...如果高雄員工想告台北總公司,一定要上台北嗎?

阿德向律師諮詢時,律師請阿德拿出勞動契約,發現裡面有一個管轄法院條款,約定雙方若因勞動契約發生爭議,由A公司總部所在地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管轄。阿德覺得這樣很麻煩,難道不能就近在南部打官司嗎?

派遣員工注意!到職90天內做這件事,就有機會轉正職

派遣勞工的勞動條件、待遇、福利等各方面都不如正職員工,因為派遣公司常常用一年一聘的定期契約僱用,導致派遣勞工受僱狀況不穩定,面臨需要常常換工作甚至失業的風險

入職時簽約,沒注意這條款,退休金竟差300多萬!勞動達人教你該注意哪些事

獲得新職錄取固然高興,但不要被喜悅沖昏頭,勞動契約條款還是要詳閱,不合理的條款該爭取修正還是要爭取,不要貿然簽名,以免事後懊悔。

月薪3萬,光跑法院交通費就花6000元?「勞動事件法」解決勞工4大困境

在現行制度下,勞工面對勞資爭議訴訟的困境有四:管轄法院太遠、訴訟成本太貴、審判速度太慢、訴訟專業太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