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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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徵選比賽

適逢地球日50周年,今周刊認為,愛護地球邁向永續發展應從小落實,因此期盼能號召更多青年世代的孩子共同參與,未來帶給臺灣社會大眾更多啟發與參與。

☆獎勵

  1. 10名:精美小禮。
  2. 5名:今周刊地球日影音大使。

 

徵件須知

  • 一、活動目的

    適逢地球日50周年,今周刊認為,愛護地球邁向永續發展應從小落實,因此期盼能號召更多青年世代的孩子共同參與,未來帶給臺灣社會大眾更多啟發與參與。

  • 二、參加資格

    報名者為限於國內目前就學國小一年級至高中三年級,獲獎後應檢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 三、活動時程

    1. (一) 受理報名及收件:109年3月30至4月25日
    2. (二) 抽獎公布得獎名單:109年5月20前告知
  • 四、徵選主題內容

    參選抽獎作品應以愛護地球宣導為主,並不得妨害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或涉及特定商業宣傳。

  • 五、作品格式

    1. (一) 徵件影音應包含姓名、年齡、學校、班級。
    2. (二) 徵件影音1分鐘以內。
    3. (三) 影音格式:
      1. 影片長度:1分鐘以內。
      2. 影片規格:影音格式為MP4格式儲存;影片解析度為1280*720 30P(HD畫質720p)(含)以上。
      3. 須於影片中資訊欄註明:片名、工作人員名單或受訪者名單、引用之影片、音樂、圖文資料出處等相關資訊。
      4. 不得運用非經授權或有版權之影片、音樂、圖文資料等,若經檢舉或經主辦單位查出侵權,依規定立即取消抽獎資格。
      5. 同一影片不得重複投稿參加。
      6. 避免反宣傳及置入性行銷。
  • 六、作品繳交項目及方式

    1. (一) 作品填寫資料項目
      1. 影音報名表,需於活動網站上登錄。
      2. 著作權聲明暨授權同意書,皆請務必親筆簽名及蓋章並上傳。
    2. (二) 作品繳交方式

      本活動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影音及附件正本需郵寄至承辦單位。

  • 七、獎勵辦法

    1. 10名:精美小禮。
    2. 5名:今周刊地球日影音大使,後續內容將由今周刊活動小組接洽說明。
  • 八、作品授權

    1. 參加抽獎作品須為報名者親作,並於報名同時簽署並上傳「著作權聲明暨授權同意書」。
    2. 為符合本活動目的,得獎者須同意授權今周刊為政策推廣、教育宣導得以各種方式、永久、不限地區,重製、編輯、改作、引用、公開展示、公開陳列、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重新格式化、散布參賽作品,並得再授權他人使用。
    3. 參加者引用資源或教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法,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 九、注意事項

    1.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凡贈品購買金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中獎者需全額負擔10%所得稅,贈獎金額1,000元以上依法需製發扣繳憑單。
    2. 所有參加抽獎稿件請自行備份,恕不退件。
    3. 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規則、獎項、時間及得獎公布等內容之修改權利,修改後將公布於活動專屬網頁上,恕不另行通知。

 

 

報名表

預先準備以下附件資料:

  1. 著作權聲明暨授權同意書(由作者親筆簽名後,掃描或拍照成圖檔)。
  2. 徵件影音1分鐘以內,MP4格式儲存

請將以上資料,儲存於同一個資料夾,檔名請命名為作品名稱,加入壓縮檔。

姓名
年齡
學校
班級
聯絡電話
email
上傳影片及附件壓縮檔

 

上傳檔案所需時間較長, 請耐心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