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建築物的所有權,從地下到地上所有樓層所佔地面面積,土地百分百屬於自己的。至於大樓、華廈這些集合式住宅,土地權也會平均分給所有業主。對於香港人來說,只是不需付地租,不需補地價,沒有「2047地契大限」問題,感覺就已經很不一樣了!
日期:202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