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1名張姓女子幫忙照顧1名5歲男童,因不會使用家裡蹲式馬桶,於是帶他到附近鵝肉店借廁所,男童在店內奔跑被絆倒跌進滾燙湯鍋,導致全身23.5%燙傷,部分排汗功能永久受損,法院一、二審都認為張女有疏失,依過失致重傷罪判她3月確定,全案定讞。
日期:20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