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多時的頂新油品案,最高法院6日作成部分確定、部分撤銷發回更審的判決。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因違反食安法等罪,有26罪判決定讞,其中19罪可易科罰金,另7罪刑度從有期徒刑7月到1年6月不等,合計判刑5年9月,須入監服刑;另犯45罪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
日期:2019-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