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八日民進黨全代會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這決議文提出七大主張: 一、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二、台灣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片面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與「一國兩制」,根本不適用於台灣。 三、台灣應廣泛參與國際社會,並以尋求國際承認,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為奮鬥努力的目標。 四、台灣應揚棄「一個中國」的主張,以避免國際社會的認知混淆,授予中國併吞的藉口。 五、台灣應盡速完成公民投票的法制化工程,以落實直接民權,並於必要時藉以凝聚國民共識,表達全民意志。 六、台灣朝野各界應不分黨派,在對外政策上建立共識,整合有限資源,以面對中國的打壓及野心。 七、台灣與中國應透過全方位對話,尋求深切互相了解與經貿互惠合作,建立和平架構,以期達成雙方長期的穩定與和平。
日期:1999-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