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被爆出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7/6被桃檢聲押,獲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出抗告,今早10點法院重開羈押庭,法官最後裁定以1200萬元交保,仍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高院日前指出,桃院沒有說明如何排除逃亡、串證、滅證可能的依據,相關共犯或證人與鄭文燦之間,是否尚有聯絡本案案情的可能,有理由不備的違誤,因此發回原審法院。全案發回後,桃院周二(7/9)上午10點重開羈押庭,鄭文燦全程雙唇緊抿,走進法院,歷經4小時檢辯攻防,法官仍裁定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不過保金提高至1200萬元,而承辦檢察官亦再次當庭提出抗告。
日期:2024-07-09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擔任桃園市長任內的土地開發案中收賄,昨晚遭桃園檢調帶回偵訊,檢察官訊後認為鄭犯嫌重大,諭知其身分轉為被告後,當庭逮捕、聲請羈押禁見;偵辦此案的檢察官是桃園地檢署肅貪組檢察官陳嘉義,陳過去擔任公訴檢察官期間,曾揭發檢察長關說認罪協商案,後來導致時任檢察長彭坤業下台。
日期:2024-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