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1383)「打詐五法」通過後,看似為人頭帳戶氾濫、個資外洩及假投資廣告等問題,架起多道防線;但對於整體數位平台內容監管,以及第一線打詐偵辦工具的精進,政府還有這些事可以做。
日期:2023-06-19
(今周刊1383)橫行數十年的詐騙集團,拜科技和金融服務創新之便,進化成足跡更隱匿、變形更快速的吸血蟲,無時不刻,滲透你我的生活。另一端,不夠協力的公私部門、未與時俱進的法規,處處拖垮腳步,讓打詐之路困境重重,阻絕詐騙,政府須拿出更全面且細緻的對策。
日期:2023-06-19
詐騙案件層出不窮且手法推陳出新,行政院週四(5/4)推出「打詐行動綱領 1.5版」,要以「1清、2合、3減、4面+5不」阻絕詐騙,透過各部會「識詐、堵詐、阻詐、懲詐」,以達成「減少接觸」、「減少誤信」、「減少損害」的「三減」策略目標。行政院長陳建仁指示,在識詐方面,由內政部結合各部會執行百工百業的宣導策略;在堵詐方面,由NCC與電信業者合作攔阻境外竄改來電詐騙,以及實施境外來電警示,數位部則與電商平台及物流業者共同推動電話隱碼服務,並建立政府公益簡訊專用代表門號。在阻詐方面,由金管會精進各項措施與策略,如申請約定轉帳加強防詐措施,數位部建立遊戲點數防詐鎖卡及內控機制等,強化金流安全,以及督導金融機構落實臨櫃關懷提問。在懲詐方面,由法務部嚴懲詐欺犯罪、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並跨部會共同擬定查緝策略與防制規劃。
日期:2023-05-04
靜宜大學女大生失蹤案引發全台關注,警方證實她是自願前去緬甸,並非被人蛇集團控制。有消息指出女大生堅持「男友不走,她也不走」,讓救援人員感到挫折。警方指出,目前已透過刑事局和外交部勸說回台,別無他法,畢竟女大生已成年,一切都要等她回台,傳喚到案說明,全案才會明朗。目前最新調查進度,警方發現女大生出境前透過手機向詐團借2000元泰達幣(約新台幣6萬元),而女大生與前男友共用的手機門號,經過數位手機鑑識,也發現有博弈網站下注的紀錄,是否因此欠下賭債而赴緬甸,警方表示尚待釐清。警政署則表示,外交部駐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目前已積極和林女聯繫,警方以各種管道持續溝通,林女若要返台須在泰國轉機,警方持續處理中,專案小組將盡最大努力,期盼女大生能平安返台。
日期:2023-04-09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週三(3/22)決議,亞太電信經營「企業便利簡訊服務」、受理「全方位管理投顧企業社」申辦電信門號及「Starlink Media Co. Ltd.」申辦電信門號等3件案件,因未依核准之營運計畫落實用戶身分查核,明確違反電信管理法(電管法)規定,合計裁處罰鍰450萬元,並請該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改正報告。
日期:2023-03-22
LINE經常會流傳一些網路假訊息或部份錯誤訊息,傳了多年又會傳回來。近日就有一篇文字開頭就寫:臺灣有這麼好的制度、多利用警署的新服務…其實警政署很久以前就闢謠,這是假消息!
日期:2023-02-09
快要過年了,少不了要發紅包,為方便民眾在春節前換新鈔,央行表示,1月13日(週五)至1月19日(週四),共計5個營業日開放兌換新鈔,在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及中華郵政公司等8家金融機構,選定454家分行(郵局)為今年指定兌鈔地點。
日期:2023-01-13
去年全國稅收超徵4500億,行政院長蘇貞昌1/4宣布「還稅於民」,每人普發6000元,春節後發放。沒想到詐騙集團腦筋動得快,傳出有民眾陸續收到詐騙簡訊連結。對此,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週四(1/5)表示,政府不會以簡訊方式通知國人領現金,如果收到類似的簡訊,肯定是詐騙集團發的惡意簡訊,千萬不要上當受騙。此外,數位發展部周五(1/6)表示,有民眾收到偽冒該部名義發送的詐騙簡訊,數位部接獲訊息後已向警方165反詐騙專線完成報案。經查由於該簡訊的網址實際上之前沒有人註冊使用,為避免日後遭有心人士利用,造成民眾上當受騙,數位部已經註冊,並設定自動導向民間事實查核單位的澄清說明網頁,以釐清事實,防止假訊息擴散。數位部指出,該詐騙簡訊所載網址首段不是gov.tw結尾,不屬於政府機關網址,顯是假訊息。呼籲民眾若有收到這類詐騙簡訊,務請不要轉傳,造成親友誤解。
日期:2023-01-06
大家即將和2022年告別,邁向2023新的一年,自元旦起有許多新制需要特別注意,除了勞工新制、交通法規之外,滿18歲就視同成年人也將正式上路,到底有哪些與生活相關的新規定呢?這次今周刊整理相關新制懶人包,提供民眾參考。
日期:2022-12-26
為了正視青年自主、確保法律權責相符與順應國際趨勢等目標,十八歲成年新制上路,綜觀新法帶來的諸多改變,總算解決了介於十八到二十歲之間青年的尷尬處境。先看權利。成年新制上路後,年滿18歲即在《民法》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不再需法定代理人,便能獨立進行有效的法律行為,影響層面包括契約、金融、婚姻、醫療、稅務等。滿18歲的青年就算是成年,擁有完全行為能力,在被社會視為成年的同時,也會被賦予自己養活自己,不能靠人扶養的義務,過往所得稅法允許20歲以下的人被父母扶養,未來就會降低到18歲,以配合前述的民法修正。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將限縮到子女18歲為止,因此若請求父母(或一方)負擔扶養費用到20歲或大學畢業,將可能因為法院認為子女已經有足夠的謀生能力而遭到駁回。至於贍養費部分,過去離婚父母對於小孩子扶養費的給付期間,協議書可能會寫「至成年為止」,且法院關於扶養費給付的裁定,通常也是寫至成年為止,也就是20歲。112年1月1日成年年齡改成18歲後是重大變革,既有有扶養費協議、裁定不受影響,若以成年為期間末日,一樣須給付到小孩滿20歲,112年1月1日後的扶養費協議,則以18歲為成年定義。
日期:202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