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坊間與網路影片,流傳著光電業者向農民承租土地,會損及農民權益情事的說明,嚴重偏離事實,損及光電業者的商譽,並拖累國家光電發展及國內企業要達到RE100的進度。關於土地稅賦疑慮,太陽光電5大公協會發出共同澄清表示,光電用地若是不利耕作地,走的是「農業容許」的申設流程,不須變更,沒有土地稅負問題。「唯有農地需要變更為特定事業目的地,才會有地價稅、土增稅等稅負的產生」。太陽光電5大公協會說,但地價稅通常都是由業者支付,如果是由子女繼承,不僅沒有土增稅問題,也同樣可照合約收取租金,且遺產稅如果付不出還可以分期付。至於,農保權益,光電業者都會維護農民權益,在租地時,都會請農民留下一分地,以保有農保資格。光電業者祈望與農民共存共融,為台灣永續而努力。以下為太陽光電5大公協會以條列式詳加澄清說明。
日期:2023-09-05
為搶救房產市場,中國4個一線城市廣州、深圳、上海和北京近日相繼宣布實施「認房不認貸」,也就是民眾要買房,不論是否為首購族,一律享有首購房貸利率。但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姚洋認為,這只是一些小打小鬧的政策,沒什麼用,關鍵是明確放棄限制房企融資的「三道紅線」。
日期:2023-09-02
過去常聽到父債子償的故事,例如孩子一出生就背負父親幾千萬的債務,永無翻身的一天。這件事在民國98年6月10日,民法改成「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全面限定繼承)後就不再發生了。當時民眾一片叫好,認為是德政。然而律師看過太多誤會此制度的當事人,以為從此限定繼承不用辦,後悔當時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或是陳報遺產清冊(即限定繼承),緣由為何呢?一定要陳報遺產清冊嗎?讓律師說明清楚!
日期:2023-08-31
父親生前已經說好要把房子留給我,哥哥卻說女生嫁出去就不能分財產,這是合法的嗎?我竟然一塊錢都拿不到!
日期:2023-08-31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理財商品推陳出新,保險更是相當熱門的投資選擇,依《保險法》規定,人壽、年金保險契約的保險利益為要保人所有。當民眾要將保單要保人無償變更為他人時,意味要保人將保單在上的財產權益,無償移轉給他人,屬於贈與行為的一種,原要保人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
日期:2023-08-30
「房仲雙龍」司法大戰,近期法院民事一審判決,認定永慶房屋及關係密切的好房國際購買對手品牌關鍵字廣告,並有造成對手損失之虞,有違公平競爭,面對企業全新形態的負面行銷手段,公平會該如何規範?
日期:2023-08-30
兄弟如手足,弟弟沒地方住,搬來和自己住,不收弟弟房租,一切很合理。不過,少了一動作,可能就會被課重稅。
日期:2023-08-29
編按:國內喜劇泰斗顧寶明去年3月心肺衰竭逝世,享壽72歲,但就在他1年忌日前夕,卻驚爆遺族爭產官司。顧寶明與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女兒顧乃玠清查遺產,發現父親第三任妻子陳燕青在父親死後10天,火速將他價值逾千萬的存款、股票和外幣陸續轉進自己帳戶,因此對繼母提告侵占和偽造文書,陳女則辯稱財產為夫妻共有。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陳女涉嫌偽造文書及侵占顧寶明遺產共1058萬3320元,將陳女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原文刊載於2023/3/15,更新時間為2023/8/25)
日期:2023-08-25
昨天我姪女問我為啥不寫山道猴子,我回她說最近太忙,沒時間寫,不過其實是不知道要講什麼。
日期:2023-08-25
我國民法有規定所謂「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49民法第1030-1 條),這個請求權讓夫妻任何一方,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一方死亡、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於扣除婚後債務後如有剩餘,則財產少的一方就可以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
日期:2023-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