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昨天被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全案移審桃園地院後,法官今天凌晨1點多裁定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鄭的親友3點多籌出2800萬元。遭羈押長達48天的鄭文燦今天凌晨約5點左右步出桃園地方法院,整個人明顯瘦了一大圈,但並未回應媒體提問,快步上車離去。
日期: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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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9-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