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幼兒園爆出園長兒子涉性侵6名女童遭起訴,甚至拍下逾600支不雅影片,在不少家長人心惶惶,也讓網路上的民意憤慨不已,希望修改法規、公布黑心幼兒園名單。早前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已廢止幼兒園許可,犯案人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負責人也連帶重罰。對此,北市教育局表示,有關外界質疑本案蔣市府並未第一時間處理,教育局長湯志民嚴正聲明,絕非事實,請有心人士切勿混淆視聽,竹篙裝菜刀。教育局長湯志民嚴正指出,蔣萬安市長上任後,112年7月接獲通報,在立即調查確認、處以停職、撤銷設立許可,並裁處終身不得任職,相關處理延宕的指控與事實完全背離。至於社會局則表示,對於近日多家媒體報導有關幼兒園性侵案件,質疑該幼兒園負責人另營托嬰中心的轉手是否「借殼上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目前警察局、社會局和教育局一定是聯合稽查,強力介入,不讓園長有任何可以借殼上市的空間;社會局除了主動提供檢方資訊、一一與家屬保持聯絡、加強稽查確保孩子安全,也向中央提出修法建議,希望訂定對負責人身分的限制,從源頭降低疑慮。
日期:2024-07-15
美國總統候選人川普週末在選舉活動時遭槍擊,投資人原來擔心將讓漲多的金融市場找到拉回的理由;然而,不管是在美股或台股的表現上,都較市場預期的穩健。對於槍擊事件發生後,川普贏面提升,是否可能對美股產生影響?星展銀行(台灣)財富管理投資顧問部副總裁陳昱嘉以過去經驗分析:「不管是哪一位老先生當選,美股選後10次有9次上漲。」
日期:2024-07-15
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少子化又導致勞動力缺口不斷擴大,為鼓勵健康且有意願的資深勞工持續貢獻職場,立法院週一(15日)三讀修正通過《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勞工年滿65歲者,經勞僱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此外,立法院也同時三讀修正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部分條文,進一步明確化中央、地方主管機關就業計畫應包含的具體事項,也就是把原本施行細則中的就業計畫直接入法。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5月15日初審通過勞基法第54條修正草案,前勞動部長許銘春曾在審查會中曾指出,即使不修法,依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僱雙方仍可以協商退休年紀,不過說清楚也是好事,並不反對立委提案。
日期:2024-07-15
在郵輪也能吃到牛肉麵、滷肉飯!雄獅旅遊自6月5日起引進挪威郵輪「奮進號Norwegian Spirit」,針對台灣人口味推出美食,在船上6間免付費餐廳中,24小餐廳The Local「牛肉麵」,經過主廚無數次調整,做出適合台灣人的美味。雄獅旅遊發言人賴一青表示,郵輪對台灣人一直是剛性需求,因此在去年包下挪威郵輪「奮進號」,從6月到9月總共推出32班航次,創造5.5萬人次搭乘。
日期:2024-07-15
近來美台股市風向一日數變,資深分析師蔡明彰提醒,美股選股邏輯改變,科技7雄中,輝達概念股退位,改由蘋果供應鏈接棒的態勢明確,看好ABF載板、PCB、光學鏡頭等3類消費性電子族群;摩爾投顧楊惠宇同樣看好i16拉貨效應,點名欣興、群創、同欣電等3檔最具優勢。
日期:2024-07-15
市場觀察家表示,在美國前總統川普遇刺後,交易員最初將湧入避險資產,並重新評估與他的候選資格最相關的交易。
日期:2024-07-14
租屋族關心的租屋電費新制議題,內政部指出已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並在周一(7/15)起正式上路。內政部提醒民眾,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都將全面適用新制規定,已簽訂的舊約則不會溯及適用,但如果經過租賃雙方同意,仍然可以重新約定適用新制。內政部說明,租屋電費新制是要使租屋電費的收取更加合理公平,並減少超收電費的爭議。新制規定有2大重點:一是電費計收標準,二是租屋電費資訊,《今周刊》整理相關QA,讓您一次搞懂重點有哪些。
日期:2024-07-14
男子吳岱霖(後改名吳昰傑)為首的舞弊集團,5年成功幫逾百名考生捧到國營事業鐵飯碗,獲利至少上億元,高雄地檢署依詐欺等罪嫌起訴吳男集團共6人,雄檢偵辦時,已有20名考生主動到案獲緩起訴,吳男等人經高雄地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1年10月至4年6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日期:2024-07-14
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2022年身為園長兒子的一名男教師,涉嫌性侵6名女童遭起訴,甚至拍下超過600支不雅影片,檢警還另外接獲至少20名女童家長報案。但在這長達1年調查期間,該名加害的狼師並未停職,市長蔣萬安今震怒表示,已廢止幼兒園許可,不僅犯案人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負責人沒有即時把犯案人停職、沒即時通報,也連帶重罰。不過立委接獲爆料,該名幼兒園似乎在今年5月立案,企圖「借殼再營業」非常誇張。
日期:2024-07-13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