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契約是職場中的遊戲規則,是雇主與勞工訂立的勞務提供合約,要明白區分勞雇雙方的權利義務,同時避免口說無憑,必要書面簽訂勞動契約,使其具體明確,有利安定生產秩序以避免糾紛。如果說勞基法是第一道防線,那麼勞動契約就是第二道防線,其重要性不言可喻。
日期:2020-09-11
臺灣證券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今(30)日揭露本國上市櫃公司2019年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資訊,其中更是首度公布「薪資中位數」,較「薪資平均數」更貼近各公司一般員工的真實薪資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台積電(2330)員工薪資中位數為年薪159.6萬,排名第11名,包括:聯詠(3034)、鴻準(2354)、聯發科(2454)、和泰車(2207)等10家上市公司員工「薪」情更好。
日期:2020-06-30
今年要離開校園的社會新鮮人及轉職、應徵的求職者,極可能面臨一個嚴峻的就業市場:職缺少、條件差且很大部分是非典型雇用型態的工作。
日期:2020-05-13
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重創全球經濟,低迷的景氣,不知何時才能自谷底翻揚,但可以確定的是,在疫情影響下,從工作、消費到娛樂等諸多層面,都將產生根本性的改變,企業經營者在因應疫情衝擊同時,也必須為「後疫情時代」做好準備,才能及時掌握轉型契機,提升競爭力。
日期:2020-04-30
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延燒,許多企業受到不小衝擊,為此,經濟部日前針對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提出紓困方案,包括提供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待特別條例及預算通過後,即可開始受理申請,目前預估最快為4月底。以下整理出關於該補貼的常見QA:
日期:2020-04-20
當職業災害發生,必有勞資爭議,因為勞工想要拿到更高的金額,而企業當然能少給就少給,甚至於躲避應該負的職災補償或賠償的責任,更有些勞保黃牛推波助瀾,造成高發性的勞動爭議事件。其實企業只要能夠了解職災的相關法律,正確投保勞保並做好補充職災的商業保險,就可以用正確的保險風險轉嫁規畫,大大的減低企業的職災風險,也可以讓發生職災的勞工家庭獲得應有的保障。
日期:2020-03-25
主計總處昨 (19) 日公布 2018 年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全年總薪資 (含經常性與獎金等非經常性薪資) 中位數為 49 萬元,平均每月約 4.1 萬元,年增 3.52%,增幅是近 6 年來最高,不過,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住宿及餐飲業、其他服務業、教育業均未達 40 萬元 (平均每月未達 3.3 萬元)。
日期:2019-12-20
《勞動事件法》第49條規定,當勞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的訴訟時,如果法官認為雇主涉及不當解僱調動,勞工有較高機率可以勝訴,且雇主繼續僱用該員工也沒有太大困難時,可依照勞工提出的聲請,裁定雇主應繼續僱用該名員工並給付工資的「定暫時狀態處分」。也就是說,能以原職原薪打官司,對勞工而言是相當好的消息,因此《勞動事件法》也被稱為史上最有感的司法改革。
日期:2019-12-17
再七年,台灣就要進入「超高齡社會」,但中高齡者勞參率卻遠不如日本、韓國、德國等國家,在少子化、高齡化衝擊下,政府祭出專法拯救勞動市場,有辦法讓低迷的中高齡者勞參率迎頭趕上嗎?
日期: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