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都想要在合法範圍內獲得最大節稅效益,並將資產完整傳承給心愛家人,國稅局「節稅秘笈」可幫助民眾合法節稅、傳承資產,其中「保險指定受益人」也是好用的節稅方式之一,國稅局還教戰民眾如何指定受益人最安心。
日期:2021-09-16
又到了上市櫃公司除權息旺季,民眾除要留意除權息權益,若家中有人不幸在近期內過世,且有持有有價證券,除權息日與遺產申報也息息相關。若被繼承人在除權息後、領得股利前去世,這筆股利要納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擔心子女一時無法負擔重稅,可以先用壽險「預留稅源」。
日期:2021-08-27
民眾5年內繼承財產後死亡,但是,若當時未達遺產稅課徵標準,下一位繼承人若申報遺產稅時,這筆遺產需計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對此表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0款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不計入遺產總額計算,但是,這筆遺產若當時未繳納遺產稅的話,就需要納入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日期:2021-08-05
房地產常在多空論戰。對我而言,就是一個自住的家,就是財庫,有錢才買。不用管增值、貶值或投資效益,也不用去試算,到底是「買比租划算」還是「租比買划算」這種問題。
日期:2021-08-02
傳承資產要用贈與還是繼承,必須深思熟慮做好規劃,一名男子在死前贈與7名親屬825萬元財產,未依法繳納贈與稅,贈與後不到半個月不幸死亡,遺產總額932萬原本可以免課遺產稅,但就因當初的贈與行為,讓繼承人得補繳60多萬元贈與稅。
日期:2021-07-31
所謂繼承,多數人想到的都是錢,但很多時候,這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可能不是錢,而是債。正如俗話所說:「父債子還」!
日期:2021-07-01
現今房價高漲,年輕人很難自力買下一間新屋,買房往往要靠父母或長輩資助,常見的方式有四種:(1)父母直接贈與不動產給子女、(2)父母贈與現金給子女購買不動產、(3)父母出售不動產給子女、(4)父母替子女購買不動產。其各有利弊,應視個案評估。但要提醒讀者的是,節稅規劃不應短視近利,因小失大。
日期:2021-04-29
一名網友成年後因為擔憂未來會有稅務上的麻煩,想將爸爸為他投保的壽險、醫療險以及意外險等保單的要保人、受益人都變更為自己,但卻不清楚相關規範與手續,只好求助網友解惑。
日期:2021-02-25
依大家財產規劃不同,有時候會遇到需要夫妻贈與房產過戶的狀況,像我們是婚前已經一起買房子,所以當初是約定各持有一半,但現在因為其他規劃考量,要將我的持份過戶到傑瑞米,變成他全部持有,一般人可能會直接找代書,不過我們的代書朋友說其實夫妻過戶很簡單,可以自己跑看看。研究了好一陣子,實地去申請發現自己辦真的不難,可以省下一萬左右的代書費阿!不過網路上的資訊零零落落,實地跑過一趟也有不少心得,所以把流程與心得也記錄分享出來,給需要的人參考。
日期:2021-01-31
有的親朋好友會教你如果贈與金額或價值超過220萬元(編按:111年起,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44萬元。),可以分次分批逐年贈與,將每一年的贈與總額控制在220萬元內,就可以避免被課徵贈與稅。原則上沒有錯,但如果事情可以這麼簡單的話,地政士這張牌就顯得沒有價值了...。
日期: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