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年都享有244萬元的免稅額,許多父母都會在這免稅額度內贈與財產給子女,替女子的未來提前做好規劃。不過你知道嗎,除了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其實還有100萬元的「婚嫁贈與扣除額」,也就是說,加上原先244萬元的稅額,雙方雙親4人合計上限可贈與1376萬元。但要注意的是,「婚嫁贈與扣除額」僅限子女,不適用於媳婦、女婿。
日期:2024-10-04
物價漲幅達標,明年遺贈稅課稅級距可望調升,初步估算,遺產稅、贈與稅適用最低稅率10%的金額分別調高至5,600萬元以下、2,800萬元以下,高資產族群可望享受到節稅利益。
日期:2024-08-06
台灣近年鼓勵將遺產捐作慈善,但依現行法規,捐給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的負擔稅額大不同,目前已有修法呼聲,盼將「符合標準」的公益社團法人納入抵稅範圍,但這條界線又該如何劃定?
日期:2024-04-10
善用贈與稅免稅額可兼顧節稅及家族傳承,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在運用這項節稅工具時常有兩大誤解,第一是誤解「每年」起算時間,第二是誤解「每人」定義。
日期:2024-03-17
「在現今房價高漲的時代,許多想買房的年輕人會向父母請求支援,而不少父母也願意用自身財力幫助子女買房置產等,減輕子女生活負擔,但要小心特定情形會被視為「擬制贈與」,可能會被國稅局追繳贈與稅。」所謂「擬制贈與」,白話解釋就是「視同贈與」的意思,也就是說表面上以別的名目例如:資助他人購買財產或幫忙負擔債務等,但實際上是將個人的財產移轉給他人。
日期:2024-01-17
時序進入年終,善用年度免稅額辦理贈與財產的旺季又要來臨,台北國稅局提醒,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之契稅,或是土地增值稅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不過要注意1個細節,贈與不動產所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由誰繳,贈與稅的計算大不相同。
日期:2023-11-22
贈與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避免納稅義務人透過生前贈與行為來規避遺產稅,是遺產稅的輔助稅。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人,而對方也接受時,就必須申報贈與稅。贈與人在同一年內各次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在免稅額244萬元以下時,可以免辦申報,但因為辦理產權移轉登記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時,仍然應該辦理申報。
日期:2023-09-28
許多財富傳承的不當作法,都肇因於未即早規劃,直到晚年重病,才大筆大額的積極移轉財產,以致誤觸國稅局的實質課稅原則。有些人則是不了解國稅局的查核技術,自以為操作手法隱蔽,最終導致補稅加罰。接下來介紹幾則常見的不當稅務規劃。
日期:2023-09-20
我國民法有規定所謂「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49民法第1030-1 條),這個請求權讓夫妻任何一方,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一方死亡、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於扣除婚後債務後如有剩餘,則財產少的一方就可以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
日期:2023-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