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5億高中生賴男在與代書兒夏男登記結婚後2小時墜樓身亡,地檢處緊鑼密鼓偵辦中,週二(5/23)傳訊高中生母親到庭,律師代表發言稱已具狀,請檢察官依法醫高大成的9項疑點進行調查。而代書兒夏男面對檢察官訊問時稱,兩人會結婚是因為台中旱溪西路房產,登記在他的父親名下,父親曾說「誰先結婚就能獲得房產」,所以才請高中生賴男才協助他,前往戶政所登記,這番說法與早前媒體流傳的版本不同的是,兩人結婚是「賴父生前提到兒子誰先結婚就得房產」。由於賴男已經死亡,律師洪家駿分析就算兩人是假結婚,且在合意下登記,婚姻即存在,而賴母目前無中華民國或中國人民身分,夏男成為唯一遺產繼承人,即使目前仍在訴訟中,仍可辦理繼承登記。洪家駿說,因賴母已屬無身分之人,即使能證明她仍屬中國人民,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也僅能獲得200萬元遺產,除非利用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其經許可長期居留者,得繼承以不動產為標的之遺產」這一規定爭回遺產,但如何認定她是經許可長期居留,則是一個問題。又若司法偵辦,查出夏男確有犯罪之實,無法繼承賴姓高中生的遺產,而賴母又無法取得可分配遺產身分,那這30筆房地產亦將沒入收歸國庫。
日期:2023-05-23
這個社會新聞是這樣的,因為有些曲折,而且眾說紛紜,從過去的判決書得出的故事內容,應該是這樣的:賴老先生與妻子結婚後,生有三個女兒兩個兒子。但卻又與次子(已經先有一名女兒)的配偶發生性關係,因此生下一名兒子。婆婆知道以後,告賴老先生通姦。賴老先生則是把原本三代同堂的全家人都趕出家門,跟媳婦,還有名義上的孫子、實際上的小兒子同住。在這幾年間,陸續把自己的財產贈與給名義上的孫子。後來,次子先過世,公公也過世了,孫子已經滿18歲,但是這位18歲的高中生,卻與辦理家族繼承的代書兒子辦理結婚登記。登記2小時後,這位高中生在新婚配偶住處墜樓身亡,目前代書兒子以30萬元交保。這個曲折的真人實事,有許多的謎團待解,簡直可以當作期末考題或案例分析了。但是有些法律上的知識,必須先知道:
日期:2023-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