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男罹患肝癌,在醫院治療時,獨子卻沒來探視,邱男為此特地向醫院請假到律師事務所寫遺囑,指獨子「非常不孝」,不能讓獨子繼承他的遺產,且其房產歸他2名妹妹所有。邱男過世後,邱男妹妹依遺囑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但遭獨子質疑。邱男妹妹為此向法院提出「確認遺囑真正」之訴。
日期:2019-10-23
「律師,我想寫遺囑,把我的財產全部給兩個孫子」「你的子女呢?是有什麼特殊考量?」「因為我的兒子、女兒,把我的錢都拐走了。只剩下二間房子,我怕房子又被子女敗光,我什麼東西都沒有了。」
日期:2019-10-23
編按:「我不想讓父親繼承我的遺產!」這是罹癌去世前她的撕心裂肺告白。遺產是家人之間離世前,那最後的一份愛;然而究竟是什麼樣的原因,讓她決意不讓失智父繼承遺產,成為看似「最不孝」的子女?對此,不論是身為父母或子女的你,盼能夠透過接下來的故事,給予省思,讓每個家庭之間更和樂,彼此珍惜這一生相聚得來不易的緣份。
日期:2019-10-16
我時常在演講時會問一個問題:「你認為財富傳承對家庭成員來說重不重要?重要的請舉手。」
日期:2019-09-12
編按:90歲的他,彎腰著背,為了給子女留點遺產,原本該是享受老年生活,卻依然要努力工作多掙些遺產。絕大多數我們上一代的人都想不開,到了第三人生還是為子女的將來生活操煩擔心,所以要為他們留下很多遺產才放心。但這樣的我們,活著,到底快不快樂,人生,到底圓不圓滿?
日期:2019-09-10
編按:生前財產分配、贈與或是死後的遺產繼承,如何不造成子孫的反目成仇,是很多父母關心的議題。專攻財產分配、贈與、遺產糾紛的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吳挺絹表示,財產分配、贈與有幾種狀況。首先,是生前進行財產分配贈與,這部分會建議父母親要先「留一手」,心有餘力的時候再做財產贈與及分配。
日期:2019-08-01
「媽媽的身體愈來愈不好,我哥說怕妳忙不過來,要不要乾脆把工作辭了,專心在家照顧老人家,他比較安心。」H的先生常年派駐中國,小姑回娘家探視時,對嫂嫂這樣說。
日期:2019-06-04
符合勞保的老年年金〈簡稱勞保年金〉請領資格的民眾,在2008年12月31日前有勞保年資者,可以選擇一次領或月領,但2009年1月1日之後參加勞保者,僅能選擇每月請領。不少民眾擔心,選擇月領之後,若不幸身故,這筆錢是不是就領不到了?
日期:2019-05-30
立法院昨(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這意味著從5月24日起,同志朋友就可以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成為法律上的合法配偶,法務部及勞動部也在網路上發文,整理同志朋友未來在完成結婚登記後可享有的權益。
日期:2019-05-18
在稅負考量下,過去不少台商遠走他鄉,在外拚搏;隨著時光流逝,海外資產逐步累積,此時想要鮭魚返鄉,卻因稅務問題而猶豫不決。日前境外資金匯回草案出爐,專法對台商真的有吸引力?
日期:2019-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