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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最新與熱門精選文章

熱搜關鍵字:遺產共有1266項結果
稅制

他過世留千萬遺產,陸配妻想獨吞被抓包,做白工還倒賠30萬…其他繼承人未同意下拿錢,犯了什麼罪?

新竹蕭男去世留下近千萬遺產,陸籍配偶陳女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持蕭男生前交付的存摺、印章,到銀行與ATM提領、轉帳約887萬。新竹地院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判有期徒1年。但因陳女已還錢並另賠30萬,取得家人和解,最終獲緩刑3年。

日期:2024-09-30

退休

上一代存300萬就能退休,現在連當頭期款都不夠?30、40、50歲「退休金要存多少錢」...達人揭安心養老2重點

有時候我們看到一些網路上的YT影片,大概就是計算如果每月定時定額3千或5千元,投資某項商品經過30年的複利,這商品也許是股票,也可以是存股或者ETF,總之,一般人這麼做也會得到一個500萬、800萬之類,看了真的很讓人心花怒放,大概是這樣的數字,觀眾就覺得這樣足以退休。其實讀者這邊要特別留意,影響退休所需金額的變數也很多,不只是投資的商品報酬率有多高,而是「餘命期間長短」與「低估通膨」。

日期:2024-09-30

政治社會

單身無子必看!不想遺產充公、被詐騙搬光...獨老如何守護財產?律師教5招:把錢留給想給的人

當單身獨居老人是普遍現象,如何保護養老財產?甚至保護遺產可以照自己的意思安排,是單身獨居必看的防詐攻略。

日期:2024-09-27

房地產

老翁送子女4300萬,扣免稅額靠「1招」再省4百萬贈與稅!資深地政士曝眉角:送房、送錢差很大

父母親若要將大筆資產轉移給兒女,與其直接給錢,不如先幫忙購置房地後再贈與,更能起到節稅作用。專家舉例,4,300萬元現金贈與子女,扣除免稅額244萬後,4,056萬還需繳483.4萬元稅款;若是將該筆資金拿來購置辦公室,就能用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申報,能發揮節稅效果。

日期:2024-09-26

傳產

長榮集團要他別「得寸進尺」…張國煒:遺產本來就是父親留給我的,「趕快處理完就好了」

星宇航空周三(9/25)舉辦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媒體除了關心星宇航空上市計畫,更關心張國煒和哥哥的遺產官司。日前張國煒對4位遺囑執行人提告,也一併將大哥張國華告上法院,張國煒也大動作接受媒體訪問。當時長榮集團發出聲明,呼籲張國煒別「得寸進尺」,今日張國煒再回擊稱:「本來就是我的東西,為什麼講我得寸進尺,家族事情跟公司(長榮集團)也沒關係」。張國煒強調,從8年前他就沒有要霸占特留分,畢竟大家都是兄弟,一切都比照中華民國法律即可,海外遺產也能全數比照特留分辦理,不用再有紛爭「趕快處理完就好了」,他釋出的最大善意。

日期:2024-09-25

生活消費

喬山週年慶買5000送700

日期:2024-09-25

房地產掃瞄

參與都更原來還有稅要繳?究竟有哪些稅?何時過戶給子女最能節稅?

一般民眾對於參與都更後,需要支付哪些稅金?又有哪些稅賦可以減免?這些都更的稅賦問題,特別邀請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林松樹及政大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地政士藍天佑,來協助讀者們釐清。

日期:2024-09-24

傳產

張國煒告張榮發遺囑執行人,4人真怠忽職守? 知情人士曝:曾召開10多次會「沒如他意分配就告背信」

日前,最高法院認定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遺囑有效,駁回張榮發大房3子張國政的上訴。之後張國煒大動作將大哥張國華,以及4名遺囑執行人告上法院,指控5人背信。只是,參與繼承人與遺囑執行人會意的知情人士跳出來喊話指出,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海內外有為數不少遺產,編列造冊相當耗時。此外,此前也召開多達數十場遺囑執行人與繼承人會議,當時律師、會計師都有與會。最高法院認定遺囑效力後,執行人再開遺囑會議。這名知情人士點出,遺囑執行人對其他繼承人也負有相同義務,張國煒卻因執行人未依照其主張,就專斷行事,訴諸法律。這名知情人士強調:「決無怠忽履行遺囑執行人義務。」

日期:2024-09-20

傳產

張國煒大動作告大哥張國華、向媒體放話…長榮集團3點聲明回擊:請勿「得寸進尺」

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近日將大哥張國華、4位遺囑執行人告上法院,昨又大動作接受媒體訪問,頻頻對外放話,強調自己「不缺錢,缺的是公義」。K董更重砲抨擊,張國華將巴拿馬長榮公司資產賣給長榮,涉及內線交易。長榮集團周五(9/20)打破沉默,做出3點回應。長榮集團點出,當年張國煒自行宣布擔任總裁,惟大股東家族均有共識,將集團總裁稱號永遠留給創辦人張榮發,各公司則交由專業經理人治理。長榮集團也向張國煒呼籲,切勿因私利妄圖影響長榮集團穩健經營。以下為長榮集團聲明全文:

日期:2024-09-20

理財

老公過世了,媳婦一定要奉養婆婆?小姑說「繼承遺產就有扶養義務」...律師提醒考量這4點

有位太太在老公過世後,日夜不休的照顧婆婆,為什麼呢?只因為大姑與小姑說老公繼承了公公的遺產,老公去世後又傳給她與兒子,所以她有義務要照顧婆婆!即使感到委屈,太太仍盡心侍奉婆婆三個年頭,不過也不免感嘆,大把年紀了,還不能為自己而活…真的是像大姑、小姑所說的,這位太太有「義務」扶養婆婆嗎?

日期:2024-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