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說子女均分遺產是合情合理合法,但是,爸媽們,別犯傻,在繼承日來臨前,自己就要做妥善安排。
日期:2024-03-05
天上的爸爸,地上的爸爸!十六日在花蓮參訪海洋深層水的考察途中,參觀台肥廠區內日治時代一座鳥居,神社,附近有一座迷你防空洞,我從防空洞走出來,突然絆了一跤,爬起來看到妹妹秋月傳來簡訊!爸爸危急,已叫救護車!很快地,爸爸失去生命跡象,我知道這是我們與他告別的時刻。
日期:2024-01-29
「一個一份薪水要養活一家九口的窮教師,如何透過獨特的人生觀與理財之道,累積巨額財富?」跟許多含著金湯匙出生的資本家不同,本多靜六以一介「庶民」的身分,靠著儲蓄與投資,滾出了上億資產──這裡將揭露他傳奇的養錢術!
日期:2024-01-15
天有不測風雨,人有旦夕禍福。有時因為意外,突然人就送進醫院急救,急救後有幸存活但已經插管,可能也將不久於人世。雖然插管但意識仍清楚下,是否可以立遺囑呢?該如何立才有效?
日期:2024-01-12
有4名子女,在父親過世後想說辦理拋棄繼承,將父親名下房子和遺產都留給母親養老,但律師蘇家宏提醒千萬別辦理拋棄繼承。原因是,如果子女都沒有生小孩,若辦理拋棄繼承,父親的第二順位繼承人,有可能會變成父母的兄弟姐妹,未來一半遺產反而落入親戚手中。
日期:2024-01-10
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離婚在2020年高達5萬1,680對,位居亞洲之冠,隨著時間的轉換,再婚的比例也不少,如果前次婚姻育有子女,這時後母和該子女之間,因為爸爸的再婚,兒女和後母成了姻親,當沒有利害關係時,可以「相敬如冰」,當爸爸去世後,遺產的分配,可就錙銖必較,分文不讓了。
日期: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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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19
近年來筆者處理不少關於遺產繼承、免除扶養義務......的案件,裡面都涉及到一個共同的事實,就是子女在父母親離婚後,就沒有再和沒有監護權(親權)的那一方見面了。而在若干年後,當這些親屬們,因為要處理一些法律問題,而必須再相見時,其中涉及的狀況,並不單只是「法律」就能處理好的。
日期:2023-12-19
拋棄繼承的好處不單單是拋棄掉債務。如果你自己本身沒有債務,而是其他繼承人例如兄弟姊妹有債務問題,那麼建議您也要幫您的兄弟姐妹辦理拋棄繼承。拋棄繼承時效是3個月,然而如果一時未注意,不小心拋棄繼承期限過了怎麼辦?讓律師教您該如何處理。
日期:2023-12-15
當繼承發生時,繼承人間如果有共識,繼承的不動產可以登記為持分共有,如果對於繼承的不動產沒有共識,只能先以公同共有辦理登記,因為沒有應有部分,未來出售時相對困難,只能透過多數決或是法院判決來處分不動產。但是,已經拋棄繼承權的孫女,竟然還可以繼承阿嬤遺產,最後向法院提出變價分割的訴訟,原因何在?
日期: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