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4名子女,在父親過世後想說辦理拋棄繼承,將父親名下房子和遺產都留給母親養老,但律師蘇家宏提醒千萬別辦理拋棄繼承。原因是,如果子女都沒有生小孩,若辦理拋棄繼承,父親的第二順位繼承人,有可能會變成父母的兄弟姐妹,未來一半遺產反而落入親戚手中。
日期:2024-01-10
拋棄繼承的好處不單單是拋棄掉債務。如果你自己本身沒有債務,而是其他繼承人例如兄弟姊妹有債務問題,那麼建議您也要幫您的兄弟姐妹辦理拋棄繼承。拋棄繼承時效是3個月,然而如果一時未注意,不小心拋棄繼承期限過了怎麼辦?讓律師教您該如何處理。
日期:2023-12-15
為保留適用舊制,避免房地合一稅,現在很多人用隔代繼承,老人家往生後,兒女拋棄繼承,直接由孫子女輩繼承。資深地政士提醒,隔代繼承除了兒女輩要有共識,孫子女也要有共識,如果只做一半,恐怕惹來大麻煩。
日期:2023-11-05
張先生的父親,在去年過世了。生前他本來也想留下遺囑的,但總有一些顧忌,因此沒有把這個想法付諸實行,沒想到在檢查出胰臟癌後只不過一個月,老天爺就把他給帶走了。
日期:2023-09-12
擁5億元身價的台中市18歲賴姓高中生,在登記結婚2小時後突然於夏姓配偶住處墜樓身亡,由於賴母懷疑兒子生前遭下藥再推下樓致死,控訴夏男謀財害命,揭露這起錯綜複雜的家庭關係,引起社會矚目。案經追查1個多月後,週三(6/21)宣布偵結,遭檢方依殺人罪命30萬元交保的夏姓配偶不起訴,依涉嫌偽造文書起訴,夏姓配偶父親涉犯殺人罪也不起訴。台中地檢署提出4大事證,認定配偶夏男「假結婚」,第一、經調查數位鑑識、通聯記錄、行車紀錄器等,發現夏男與死者賴姓高中生幾乎毫無交集,2人根本沒有感情基礎;第二、根據賴男高中輔導紀錄,他曾因追求同班女同學遭拒,而有情緒困擾並因此接受輔導,認為賴生性向應非同性伴侶。第三、檢察官調查2人結婚過程,發現結婚證人是夏男在路上隨機找的,證婚人甚至不清楚是誰要結婚;第四、夏男與賴生結婚是人生大事,但決定之倉促,雙方家長完全不知悉2人婚事。根據以上4點,檢方認定夏男與賴生「顯無同性結婚之真意」,因此依《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向台中地院提起公訴。對於此案件也相當關心的法醫高大成,上午回應「早知會如此,會和律師好好研究偵結內容後,一定聲請再議。」
日期:2023-06-21
如果某位繼承人不配合去銀行辦理遺產繼承手續,導致無法領取存款遺產和無法開保管箱怎麼辦?可以自己拿被繼承人的存摺印章去領出來嗎?可不可以強制裁判分割?讓本文告訴你!
日期:2023-03-17
同樣都是沒繼承遺產,為何還有分「拋棄繼承」和「自願不拿」呢?兩者差別在那裡?我該選擇那一種比較好呢?聽說有人欠銀行錢所以不繼承遺產,但選錯不拿遺產的方式,結果日後房子被拍賣,賠了好幾百萬元,是真的嗎!?遺產分割協議被撤銷是什麼意思?本文律師一次說明清楚,以後千萬別弄錯了!
日期:2023-01-17
當父母親其中1人逝世,社會老是上演著許多家族爭奪遺產大戰,但有4位子女感念母親一輩子為家庭奉獻犧牲,決定把爸爸留下來的現金、房產全數給予母親,這種孝順爆棚的心或許很感人,但是地政士看了卻直呼「千萬母湯」,因為不但無法盡孝,還會導致整個家族3代以上的混亂。
日期:2021-03-05
編按:90歲的他,彎腰著背,為了給子女留點遺產,原本該是享受老年生活,卻依然要努力工作多掙些遺產。絕大多數我們上一代的人都想不開,到了第三人生還是為子女的將來生活操煩擔心,所以要為他們留下很多遺產才放心。但這樣的我們,活著,到底快不快樂,人生,到底圓不圓滿?
日期:2019-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