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末女強人擔心自己離世後,因兒子的監護權就會回到她前夫身上,這等於兒子繼承的遺產的使用收益權就會落入前夫手上,萬一前夫把兒子的財產任意揮霍,或是用在那個破壞她家庭的小三身上怎麼辦?
日期:2024-05-03
購買房產是一項龐大投資,不只要為頭期款煩惱,隨之而來的還有四大稅項:印花稅、契稅、房屋稅和地價稅。買賣房產時該如何有效節稅?婚前買房、婚後買房如何掛名對情侶或夫妻雙方較具保障效益?
日期:2024-05-02
4/22有件事,其實蠻重要的,可能需要提醒大家。事情是這樣的:在演藝圈很有名的邱瓈寬,有個如師如父的大哥裴祥泉過世,留下一億多的遺產。他在病榻前請公司員工三名做代筆遺囑,一個人寫,兩個人見證。
日期:2024-04-24
許多失智症患者的親屬,是在接手照顧患者,甚至在患者身故後,才驚覺「失智爸媽的財產竟然都已經被過戶(不動產)、被轉/領出(存款)、或保單變更受益人(甚至解約)了!」
日期:2024-04-18
宜蘭一名吳姓男子罹患末期口腔癌去世,其4名兄姊為法定繼承人,然而卻無親屬願意照顧他,一直到逝世,都是由葉姓表妹照顧,處理生活開銷、醫療費用等;吳男在臨終前,曾口頭承諾葉女將遺產作為葉女母親與葉女小孩的教育基金。想不到,吳男過世之後,其兄姊發現此事並提告葉女侵害繼承權,要求歸還拿走的757萬元,以及項鍊與紀念金牌,而宜蘭地院宣判葉女須賠償524萬餘元。
日期:2024-04-17
在父母的心中,兒女永遠是心頭肉,捨不得兒女受苦,希望給最好的一切,包括身後事,都希望兒女們都能得到最好的照顧。不過遺產的分配向來是引發家庭風暴的重大導火線,如何做到公平,一直是個難解的習題。
日期:2024-04-12
台灣近年鼓勵將遺產捐作慈善,但依現行法規,捐給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的負擔稅額大不同,目前已有修法呼聲,盼將「符合標準」的公益社團法人納入抵稅範圍,但這條界線又該如何劃定?
日期:2024-04-10
我仍然無憂無慮地輕輕搖晃我的每一天。但近期我有個小疑問,我該「活下去」嗎?這個「困擾」是一個溫暖的意外。媒體時而好意關心我的身體,但標題總有「死亡」「痛楚」「最後篇章」的字眼。幾個標題字要標記人生晚年,當然比寫墓誌銘難。
日期:2024-04-07
「司機,請盡快開到樂天酒店。」那天是我演講的日子,眼看就快要遲到,於是我趕緊在醫院前面叫了計程車。計程車司機從後視鏡看了我一眼,轉身對我說:「咦?您不是金範錫醫生嗎?」
日期:2024-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