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大概是這樣的,爺奶輩年紀也約90歲了住台北,4個孩子在以前那年代也沒什麼特別,生4個5個算很常見。不過大伯、姑姑、自己父親、叔叔也陸續60歲以上,有的長輩可能是中年失業,有的去大陸做生意失敗後回台,自己父親雖然是狀況比較好的,但也就是個安穩領固定薪水的小公務人員,並不是什麼大官。姑姑離婚了回來找奶奶住,當年唯一的孩子撫養權被先生拿走了。總之,這些長輩們有的身體也陸續有了慢性病,醫療開銷漸增,加上手上並不寬裕,打零工的打零工,能當幫傭的就去賺一點,要申請低收入戶補助是無法的,因為奶奶名下確實有這間價值2,000多萬的公寓。那這時候「窮得只剩下房」怎麼辦?
日期:2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