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坊間與網路影片,流傳著光電業者向農民承租土地,會損及農民權益情事的說明,嚴重偏離事實,損及光電業者的商譽,並拖累國家光電發展及國內企業要達到RE100的進度。關於土地稅賦疑慮,太陽光電5大公協會發出共同澄清表示,光電用地若是不利耕作地,走的是「農業容許」的申設流程,不須變更,沒有土地稅負問題。「唯有農地需要變更為特定事業目的地,才會有地價稅、土增稅等稅負的產生」。太陽光電5大公協會說,但地價稅通常都是由業者支付,如果是由子女繼承,不僅沒有土增稅問題,也同樣可照合約收取租金,且遺產稅如果付不出還可以分期付。至於,農保權益,光電業者都會維護農民權益,在租地時,都會請農民留下一分地,以保有農保資格。光電業者祈望與農民共存共融,為台灣永續而努力。以下為太陽光電5大公協會以條列式詳加澄清說明。
日期:202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