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法定義之「成年」年齡自20歲下修為18歲,並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上路施行。
日期:2020-12-25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5日初審並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民法成年規定20歲下修至18歲,預計2023年元月起實施。
日期:2020-11-25
編按:行政院今(13)日通過法務部等14部會擬具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18歲法案。本次修法以民法成年年齡調降至18歲為主,一併修正相關法案,以強化青年權益保障。未來不分男女只要滿18歲即可結婚,也可以獨立租屋、開銀行帳戶、辦信用卡等。因事涉民眾權益且相關法令眾多,至少需2年緩衝期,施行日期暫定為112年1月1日。行政院長蘇貞昌指出,18歲公民權已是國人高度共識,修憲的提議也正在進行;目前全世界已有110餘個國家採18歲成年制,近年來也有為數眾多的學者、民間團體、學生代表主張下修成年年齡到18歲,這次修法是回應民意。《今周刊》關心青年與社會發展,長期推動民法成年下修18歲,如今行政院也已拍板定案。修法前後有哪些不同?實際造成哪些影響?以下懶人包原文帶讀者看懂差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來不論是辦手機、辦學貸、開戶,都無須請家長陪同辦理,18歲就等同於成年!法務部正準備推動《民法》修正案,將完全責任的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現已送行政院,待院會審查通過,將與司法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完成修法程序。但民法下修18歲到底差別在哪?修正的必要性、能行使的權力又差在哪?用12張圖表一次說明白。
日期:2020-07-16
目前《民法》完全責任的成年年齡是20歲,但刑事及行政罰責任都規定18歲是完全責任年齡,與民法規範不同,讓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感覺。法務部日前公告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男女最低訂婚、結婚年齡也分別修正為17歲及18歲,26日完成公告後將送行政院會審查,通過後將會銜司法院送立法院審議完成修法程序。
日期:2020-06-27
台灣人從小唸一堆沒有用的書,許多人花了好幾年的時間唸一個考不上的公職,建築商建設了一堆沒人住的房,然後政府(不分藍綠白)加碼建設公宅。台灣整個社會都在做一些極度沒有效率的事情!
日期:2020-03-25
年滿18歲、未滿20歲具刑法完全責任能力,卻沒有公職投票權,也不能養寵物;可以當警察,卻不能從事保全與攤販工作;可以買樂透卻不能買運動彩券。立委鍾佳濱列出現行許多針對年齡規範不合理的法律,要求全面檢討現行有關18歲至20歲之年齡差別規定,合理調整使權利義務對等,以符合社會規範。
日期:2020-03-23
我在臨床上,也會碰到類似的狀況。大部分家長,是真正抱著關心、擔心的態度,怕孩子的情緒沒表達完整,沒辦法及時伸出援手。但也有少部分的家長,單純是覺得孩子的情緒「很奇怪」,跟想像中的不一樣,「沒有同理心」
日期:2019-11-01
對現有教育體制有疑慮,或是孩子個性使然,讓愈來愈多台灣父母積極為孩子尋找不同的學校。這現象舉世皆然,美國發展出更多元的學校類型,可供台灣教育界及父母參考。
日期:2018-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