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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

不想死後子女為遺產爭吵,一年贈與免稅244萬又太慢了?有錢人合法節稅這樣做「2年轉贈5000萬」

當個人資產太多,想將資產儘快移轉給下一代,是多數長者的困擾,屆時,逃漏稅和節稅就會有天壤之別的處境。

日期:2023-04-23

理財

生3個孩子,只有小女兒照顧我...70多歲母親:不想給不孝子女繼承遺產,想讓孝順的孩子拿多一點,該怎麼做?

今天預約視訊諮詢的客戶,是來自高雄的一對母女。母親王媽媽已70餘歲,而女兒王小姐則是40歲上下。父親過世後,就是母女倆相依為命,互相照顧彼此。其實王小姐的兄弟姐妹,多達5個人,然而部分是父親前婚姻的孩子;另一部分則是母親和父親結婚前,在前婚姻生下的2個子女,但離婚後,礙於孩子父親家庭的因素,母親和這2個子女,多年來也沒怎麼聯絡了。

日期:2023-04-14

稅制

「死後要繳很多稅,現在過戶就不用繳」兒孫一句話讓84歲嬤沒房住…律師:即使是親生的,也不要挑戰人性

「兒子把房子賣掉,父母住超商」、「長孫把透天厝賣掉,阿嬤噴漆抗議」,近期兩起社會事件都引發民眾關注,無獨有偶事情都發生在台中。兩件事情會引發討論,就在於民眾討論父母老年到底該不該把財產過戶給子孫;不過俗話說家和萬事興,但只要遇到「錢」的問題,很多時候都會延伸出各種爭產的問題。

日期:2023-04-11

房地產

「爸媽也是為了我好...」女友哭著央求婚前買房登記她名下,35歲竹科男苦惱該怎麼辦?

律師嘆:婚前就把房子登記對方名下,我就沒看過幾個下場好的...

日期:2023-03-29

房地產

父母資助孩子買房,最怕被國稅局抓到!資深代書教你一招合法節稅「花30元,省下贈與稅5.6萬元」

房屋買賣,簽約人通常就是登記名義人,但是,常常有買方希望先以自己名義完成簽約手續,至於登記給誰?考慮以後,再事後補上登記名義人身份證影本及印章。因為指定登記名義人,是買方的權利,所以我們也樂觀其成,配合辦理。

日期:2023-03-27

房地產

幫兒買1500萬房一個步驟錯,就要被課贈與稅!地政士教轉彎「5.6萬變0元」

幫小孩買房子,又要省掉贈與稅,該怎麼處理呢?資深地政士分享,有一對夫妻看小孩成年了,要讓他有責任感,未來自己繳房貸,學習理財,幫忙買了總價1500萬元的房子,沒想到自備款300萬元因超過每年每人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以10%稅率計算,得繳5.6萬稅金,因而遇到難題。

日期:2023-03-27

情感關係

她辭鐵飯碗當全職主婦,婆婆竟跪求「成全」外遇夫…律師:離婚不是先提先贏,這方法「分走他一半財產」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但2位出軌人夫質疑侵害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3/24)日判決「部分違憲」,認為如果使雙方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准有責一方訴離,顯然過於嚴苛。像是這次申請釋憲的方姓人夫,要求跟結褵逾50年的髮妻離婚,主張兩人婚後常爭吵,且男方2006年就定居香港,雙方已多年沒有往來。但法院認為方男與外遇對象生了3名子女,回台帶小三同行,還住進老家,婚姻破綻歸責於男方,依民法現有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他敗訴。另名高姓男子則是離家多年又偷情,反控妻子懶散怠惰,請求離婚也敗訴。如今大法官宣判「部分違憲」,是不是將來出現類似狀況,「外遇者」都可以如願離婚?(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3/3/25)

日期:2023-03-25

理財

房產過戶後,子女鳥獸散?資深代書:晚年分財產這樣做,防子女不孝,還省下房地合一稅

人有生老病死,來到這世界是偶然,離開這個世界是必然。生前的遺產的規劃,精準到位的分配遺產,是一堂必修的課程。

日期:2023-03-16

稅制

遺產46萬全用在爸爸喪事上還倒貼,她卻被兄姊指控侵占...就算是盡孝,繼承也必須要懂的事

「爸爸重病後,哥哥姐姐們一個個推託工作忙、家事重,有心無力只能當甩手掌櫃,身為住家裡唯一一個沒嫁的女兒,出人出力我認了。但爸爸走後,我把爸爸的錢用在爸爸的喪事上,卻還要被他們指責侵占遺產,要我把錢吐出來,這還有天理嗎?」

日期:2023-03-15

房地產

父母想送房該生前贈與,還是百年後讓子女繼承?房價高「等房族」大增,胡偉良:房地產近年3現象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國內近兩年,每年死亡人數已多於新生嬰兒數,隨著人口死亡交叉出現,外界也預估高房價區,年輕人「等房」的風氣會更加盛行,繼承移轉量恐怕還會持續增加。而從近期的發展情形可以看出來下列幾個現象:(1)房市過去10年沒有惡化,淪為法拍的房產從100年起即逐年遞減,104年起呈穩定狀態,「110年房價飆漲,法拍數量更減」。(2)贈與數量從100年起即逐年遞增,104年達到高峰,之後(105年起)快速減少,105年後則保持4.2~4.5萬棟的穩定數量。(3)繼承數量從100年起即「逐年遞增」,迄今走向未變,這也顯示民眾「藉由繼承來減少稅賦」的普遍心態。之所以如此,這種情形應該和當前的房屋移轉稅賦太高有關,因為若以贈與方式辦理房產轉移時,除「不得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而需「多繳不少土地增值稅」外,恐怕還要「補繳不少的贈與稅賦」。

日期:2023-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