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助理阿楓向來兢兢業業,工作認真,但最近不知怎麼,看起來總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我和女友因為彼此對未來的規畫很不同,所以協議分手。不過在一起太久了,銀行裡的錢早就分不清楚誰是誰的了。況且,我們原本有結婚打算,去年就以她的名字先登記了一間公寓。房子是我看的,目前產生的所有費用也都是我付的。問題是,她現在主張房子是她的,如果我要這間房子,還要付錢向她買。」
日期:2024-03-14
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是224萬元,所以許多的父母親總會利用該免稅額,逐年贈與現金給小孩,如果父母親各贈與244萬元給小孩,每年即可取得488萬元的資產,10年就可以幫小孩累積4880萬元的資金,對於未成年小孩購置不動產,有很大的助益。但是,該資金流向是否明確,攸關未來以自有資金購置不動產時,是否會被課徵贈與稅的關鍵。
日期:2024-03-07
「在現今房價高漲的時代,許多想買房的年輕人會向父母請求支援,而不少父母也願意用自身財力幫助子女買房置產等,減輕子女生活負擔,但要小心特定情形會被視為「擬制贈與」,可能會被國稅局追繳贈與稅。」所謂「擬制贈與」,白話解釋就是「視同贈與」的意思,也就是說表面上以別的名目例如:資助他人購買財產或幫忙負擔債務等,但實際上是將個人的財產移轉給他人。
日期:2024-01-17
有時候我們會為了節稅而做了錯誤的規畫,誤入補稅罰鍰的窘境,但不用擔心,《民法》及稅法常有反悔機制。《民法》第408 條第1 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分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日期:2023-12-06
年底將至,國稅局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調高為新臺幣244萬元,明年又重新起算免稅額,建議納稅義務人可善用每人每年免稅額,由父母各自贈與給子女,跨年合計父母雙方最高可贈與子女976萬元,為節稅好方法。
日期:2023-11-30
「家長替子女買儲蓄險,期滿領回保險金卻意外收到國稅局補繳贈與稅通知。」遇到這種情況,保險本舖諮詢顧問駱潤生表示,規劃子女保單要特別留意保單關係人安排,若要保人為家長、受益人為子女,國稅局將認定為贈與行為。駱潤生建議要保人、受益人設為孩子,同時留意每年免稅額度,可以有效達到節稅。
日期:2023-11-23
贈與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避免納稅義務人透過生前贈與行為來規避遺產稅,是遺產稅的輔助稅。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人,而對方也接受時,就必須申報贈與稅。贈與人在同一年內各次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在免稅額244萬元以下時,可以免辦申報,但因為辦理產權移轉登記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時,仍然應該辦理申報。
日期:2023-09-28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理財商品推陳出新,保險更是相當熱門的投資選擇,依《保險法》規定,人壽、年金保險契約的保險利益為要保人所有。當民眾要將保單要保人無償變更為他人時,意味要保人將保單在上的財產權益,無償移轉給他人,屬於贈與行為的一種,原要保人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
日期:2023-08-30
楊揚贈與一間別墅給其長子楊光,因楊光無固定工作,無法負擔受贈別墅的銀行貸款,以致被稽徵機關核定500多萬元的贈與稅,楊揚想撤銷對楊光的贈與,但不知該怎麼辦理撤銷手續?
日期:2023-08-10
曾小姐是獨生女,由父親獨自撫養長大。父親因病過世之後,她是遺產的唯一法定繼承人,繼承了父親的存款500多萬元及多張股票。曾小姐的祖母不滿兒子的遺產全部由孫女繼承,便提出告訴,說兒子的存款及股票其實全都為她所有,是她以兒子的名義借名登記。如今兒子過世,這些存款及股票應返還於她,不應由孫女全部繼承。阿媽竟會跟孫女爭產?令人不免懷疑:「哪有這麼誇張?」是的,在我執業的這些年裡,就遇過很多客戶因為贈與、遺產等財富傳承及稅賦問題前來諮詢,為了遺產,彼此從親人變仇人的也不算少。很多家庭真的為了一棟房子、一塊土地、一張保單,甚至一小筆存款,母子交惡、兄弟互告;也有長者提早安排好財產分配,子女們卻在拿到房子土地後,就把老父老母棄之不顧,看了令人心寒。
日期:2023-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