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避免納稅義務人透過生前贈與行為來規避遺產稅,是遺產稅的輔助稅。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人,而對方也接受時,就必須申報贈與稅。贈與人在同一年內各次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在免稅額244萬元以下時,可以免辦申報,但因為辦理產權移轉登記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時,仍然應該辦理申報。
日期:2023-09-28
無論什麼時候提前還款給銀行,銀行收取的利息都是一樣的利率,利息則會跟著你的本金變化而改變,還沒有償還的本金部分都必須按月支付利息。
日期:2023-09-13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理財商品推陳出新,保險更是相當熱門的投資選擇,依《保險法》規定,人壽、年金保險契約的保險利益為要保人所有。當民眾要將保單要保人無償變更為他人時,意味要保人將保單在上的財產權益,無償移轉給他人,屬於贈與行為的一種,原要保人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
日期:2023-08-30
「有個追求我的科技新貴,之前送了我一間套房……但我們後來沒有在一起,他要求我把房子還給他。我想,送我的東西,不就是我的了嗎?怎麼可以這樣出爾反爾?」「請問他將這間房子送給您時,有說什麼嗎?」「他是有說那房子就當作我們結婚後愛的小窩……」「嗯……所以,他有提到這個房子是打算作為你們婚後的住所?」「可是我連交往都不想,怎麼可能嫁給他呀?」「還有幾個男生也在追我,他們也都會買東西給我,像是名牌包包、名牌手錶這一類的。然後,他們都覺得送我禮物,我就得和他們交往。見我沒有答應,其中幾個小氣鬼就要我把東西還給他們。我可以不還吧?」
日期:2023-08-28
在我執業的這些年裡,就遇過很多客戶因為贈與、遺產等財富傳承及稅賦問題前來諮詢,為了遺產,彼此從親人變仇人的也不算少。
日期:2023-08-16
張三生前是個成功的企業家,擁有龐大的資產,不久前過世,留下10億元的財產,由於配偶陳芳芳、長子張大明、次子張大昌、長女張曉梅及次女張玉林等五名繼承人對遺產的分配一直無法達成協議,長子張大明主動向稽徵機關申報遺產稅並領取遺產稅繳款書,但張大明個人負擔不起這麼龐大的遺產稅額,其他繼承人因對遺產分配談不攏,所以對分擔繳納遺產稅的意願也不高,張大明眼看繳納期限一天天逼近,不知該怎麼辦?
日期:2023-08-07
不動產涉及的稅目繁多,包括契稅、印花稅、房屋稅、地價稅、房地合一稅、財產交易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移轉不動產,可能另外涉及贈與稅及遺產稅。不動產的金額高,使民眾具有高度的節稅誘因。但涉及的稅法複雜,也常使不熟稔稅法規定的民眾顧此失彼,節了某個稅,另一個稅卻加倍奉還。此外,不熟悉相關法令和稽徵機關實務見解,誤觸「實質課稅原則」時有所聞。接下來分享幾個常見的不當規劃,務必引以為戒。
日期:2023-07-14
新聞報導,台中一名18歲的賴姓高中生繼承價值5億的不動產,卻在與夏姓男子登記結婚2小時後,離奇墜樓身亡,引起多方面關於繼承問題的討論。而高中生法律上的祖父,其實是他的生父,更讓這個事件,增添許多的討論熱度。
日期:2023-06-12
贈與稅免稅額每年為244萬元,如果是現金贈與,透過夫妻間不課徵贈與稅的規定,可以達到免稅額488萬元;如果是不動產贈與,為了免贈與稅可能要分2年或是數年分次贈與,達到免贈與稅的效果。
日期:2023-05-26
當個人資產太多,想將資產儘快移轉給下一代,是多數長者的困擾,屆時,逃漏稅和節稅就會有天壤之別的處境。
日期:202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