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知情人士透露,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日上午首度召新光金大股東吳東進、吳東亮兩兄弟面談,其中,吳東亮雖然是台新金控董事長,但他同時也是新光金大股東,也是現在公司派的精神領袖,使得黃天牧同時召集兩人前來,更具代表意義,據悉主要是為了新光金控辦理現金增資,和RBC(資本適足率)在6月底必須達到200%的政策有關。
日期:2024-03-20
經常有很多民眾與子女間的房地產移轉,都想透過子女來購買父母的房子以規避贈與稅;但子女通常沒有足夠資金可以支付給父母,於是就想出用借款給子女的名目,來讓子女有錢、有金流可以買自己的房子,但《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即明確規定跟父母借款而來的資金購買父母親的房子,即使有金流仍會國稅局視同贈與,而課徵贈與稅。
日期:2024-03-20
善用贈與稅免稅額可兼顧節稅及家族傳承,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在運用這項節稅工具時常有兩大誤解,第一是誤解「每年」起算時間,第二是誤解「每人」定義。
日期:2024-03-17
張董膝下有二名子女,多年來苦心經營小型機械加工業,員工持續累積下已達到10人,頗具規模,每日忙進忙出雖然談不上大富大貴,但也累積不少財富,資產除了公司持股外,閒來無事就是到處購買不動產,現金部分,張董覺得公司不大,分離管帳麻煩,多半還是以個人帳戶作為主要收付支出,直接用個人財產支付公司的大小支出。張太太平日除協助張董管理帳戶外,與張董投資不動產不同,張太太則喜歡接觸各類金融商品,股票、基金、期權都有接觸,多年前也在朋友介紹下購買,為家人購買了不少人壽保險。然而,好景不常,張董突然在一場車禍中意外去世,公司員工知道後都人心惶惶,特別是公司會計,因為會計知道張董都由個人帳戶收支,非常擔憂公司購買原料、員工薪水要如何支付,立即就聯繫管帳的張太太討論,張太太則跟會計掛保證,張董存摺、印章都在她手裡,平常都是她在進出銀行收匯款項,需要時再先用張董名義,直接匯款或領出即可。然而,張太太持存摺印章到銀行取款的時候,行員發現張董已經過世,即立即提醒張太太如果用張董名義繼續領款,可能會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且偽造文書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罪,即便沒有被害人,檢察官仍會主動調查起訴,建議還是要先去辦理遺產繼承,完稅後再來提領。張太太一聽覺得有道理,便去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但由於張董多年來到處購買不動產,在不動產多年漲價下,核定後的遺產稅竟然高達千萬元以上,張董現金存款根本無法支應,張太太手上的現金也不足,更不用說張董的公司更是需錢孔急。無奈之下,張太太希望申請以不動產去抵繳遺產稅,這時候換二名繼承的子女跳出來反對,因為國稅局核定能抵繳的不動產價值,是以公告現值核定,一筆土地雖經核定價值只有500萬元,但市價早已達1,200萬元以上,用來抵繳稅款顯然不划算,會損害到繼承權利,且二名子女並未想繼承張董公司,亦不願意先出資繳納遺產稅。這下換張太太急成熱鍋上的螞蟻,在張董存款無法動用下,現今根本不足以支付公司日常營運,眼看公司瞬間要土崩瓦解,萬幸這時張太太的保險業務員來電,在知悉張董過世後,立刻協助張太太清點幫張董投保的人壽保險,並申請理賠,在幾天後張太太順利拿到理賠金,這筆現金及時雨,成功幫公司回歸正常運作收支,也繳納了遺產稅,讓張太太能夠接續與子女慢慢商談遺產分配問題,躲過了一場大危機……
日期:2024-03-13
父母多會將生前財產做好規劃傳承給後代,避免百年之後遺產被課重稅造成孩子們的負擔,但除了如何節稅,更多退休族群擔心,會不會錢被子女分完後就遭到棄養?有網友提出一妙招,保證孩子們每月開開心心回來吃飯,父母們也不必擔心錢被拿光沒人理,獲得許多人大讚。律師呂秋遠提醒,請把錢優先拿來照顧自己,其實父母子女之間「愛才是最大」,不要用孝順要脅、不要勒索自己的孩子,無論是金錢或是情感,這只會讓人逃得更遠。
日期:2024-03-12
星巴克優惠又來了!為了歡慶26週年,星巴克推出「咖啡旅程尋寶之旅」數位體驗,可獲得「買一送一」、「第二杯半價」等好康,活動自3/11至4/1止,不過可提早3月9日就能領券,可兌換到獲券日後2天,也就是說最後兌換至4月3日。
日期:2024-03-12
在華人的世界裡,有許多父母努力打拚、累積財富,儘管已經累績不可小覷的身家,卻還是捨不得吃好、用好,就是為了要給下一代更豐富資源。然而,除了花心思累積財富,也應該多了解遺產稅的相關稅務知識,才能讓照護下一代的心意更完整的傳達。
日期:2024-03-11
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是224萬元,所以許多的父母親總會利用該免稅額,逐年贈與現金給小孩,如果父母親各贈與244萬元給小孩,每年即可取得488萬元的資產,10年就可以幫小孩累積4880萬元的資金,對於未成年小孩購置不動產,有很大的助益。但是,該資金流向是否明確,攸關未來以自有資金購置不動產時,是否會被課徵贈與稅的關鍵。
日期:2024-03-07
陳董事業有成,膝下有三位子女,還有二個可愛的小孫女,主要資產為自己居住之市價約4,500萬元之自用住宅,5間用來收租的不動產價值約3,000萬元,手中持有股票價值500萬元,準備日常花用之現金約300萬元,已經退休安享天年。隨著年齡漸長,陳董深感有規劃資產傳承的必要性,但本於企業家的天性,知道如果財產過早給子女,老年如果遭子女遺棄,將會無法照顧自己,因此希望要保有財產的主控權,並不考慮先將財產贈與,且三子向來忤逆不孝,陳董不希望將遺產留給他,在聽聞保險契約可以節稅,經朋友介紹下,購買了大額以自己當要保人、子女當被保險人、孫女當受益人的三代保單。幾年後,陳董發現自己不幸罹患癌症,在自知時日無多下,又將手中股票全部出清,將收租不動產全數設定抵押向銀行借貸4,000萬元,以躉繳一次繳清保費4,800萬元的方式,購買了二張以自己為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為長、次子的鉅額人壽保險,試圖作避稅規劃。然而,當陳董不幸過世後,子女悲傷不已,奔走處理後事忙得焦頭爛額時,國稅局的遺產稅核定,更是讓眾人極為震驚,在扣除遺產免稅額後,核定之遺產稅高達700多萬元,且無論是三代保險、罹癌後躉繳的人壽保險,全部皆遭國稅局列為遺產,三子更跳出來針對三代保單部分主張自己有繼承權,銀行就積欠的房貸,更三番兩次來索要欠款,並揚言不按時繳納將聲請拍賣不動產,事情亂成一鍋粥,陳董子女不禁面面相覷,不知道當初的傳承規劃,到底發生什麼事……
日期:2024-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