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親若要將大筆資產轉移給兒女,與其直接給錢,不如先幫忙購置房地後再贈與,更能起到節稅作用。專家舉例,4,300萬元現金贈與子女,扣除免稅額244萬後,4,056萬還需繳483.4萬元稅款;若是將該筆資金拿來購置辦公室,就能用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申報,能發揮節稅效果。
日期:2024-09-26
為了確保家人無負擔,避免巨額遺產稅,就要學習如何規劃遺產,聰明節稅。了解遺產稅級距與免稅策略,讓辛苦成果實現最大價值,趕快看下去!
日期:2024-09-02
台灣房價高漲,父母贈與子女購屋的情形時有所聞。然而,每人每年只有244萬元贈與稅免稅額度,稍微沒注意就會面臨贈與稅的課徵問題。一名22歲大學生購置北市總價9,200萬元房屋,與資力明顯不符,經查,原來是母親資助,最終母親須補繳贈與稅額426萬4000元。 國稅局提醒,若未依限申報,還將處以最高2倍罰鍰。
日期:2024-08-06
經常有很多民眾與子女間的房地產移轉,都想透過子女來購買父母的房子以規避贈與稅;但子女通常沒有足夠資金可以支付給父母,於是就想出用借款給子女的名目,來讓子女有錢、有金流可以買自己的房子,但《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即明確規定跟父母借款而來的資金購買父母親的房子,即使有金流仍會國稅局視同贈與,而課徵贈與稅。
日期:2024-03-20
善用贈與稅免稅額可兼顧節稅及家族傳承,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在運用這項節稅工具時常有兩大誤解,第一是誤解「每年」起算時間,第二是誤解「每人」定義。
日期:2024-03-17
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是224萬元,所以許多的父母親總會利用該免稅額,逐年贈與現金給小孩,如果父母親各贈與244萬元給小孩,每年即可取得488萬元的資產,10年就可以幫小孩累積4880萬元的資金,對於未成年小孩購置不動產,有很大的助益。但是,該資金流向是否明確,攸關未來以自有資金購置不動產時,是否會被課徵贈與稅的關鍵。
日期:2024-03-07
陳董事業有成,膝下有三位子女,還有二個可愛的小孫女,主要資產為自己居住之市價約4,500萬元之自用住宅,5間用來收租的不動產價值約3,000萬元,手中持有股票價值500萬元,準備日常花用之現金約300萬元,已經退休安享天年。隨著年齡漸長,陳董深感有規劃資產傳承的必要性,但本於企業家的天性,知道如果財產過早給子女,老年如果遭子女遺棄,將會無法照顧自己,因此希望要保有財產的主控權,並不考慮先將財產贈與,且三子向來忤逆不孝,陳董不希望將遺產留給他,在聽聞保險契約可以節稅,經朋友介紹下,購買了大額以自己當要保人、子女當被保險人、孫女當受益人的三代保單。幾年後,陳董發現自己不幸罹患癌症,在自知時日無多下,又將手中股票全部出清,將收租不動產全數設定抵押向銀行借貸4,000萬元,以躉繳一次繳清保費4,800萬元的方式,購買了二張以自己為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為長、次子的鉅額人壽保險,試圖作避稅規劃。然而,當陳董不幸過世後,子女悲傷不已,奔走處理後事忙得焦頭爛額時,國稅局的遺產稅核定,更是讓眾人極為震驚,在扣除遺產免稅額後,核定之遺產稅高達700多萬元,且無論是三代保險、罹癌後躉繳的人壽保險,全部皆遭國稅局列為遺產,三子更跳出來針對三代保單部分主張自己有繼承權,銀行就積欠的房貸,更三番兩次來索要欠款,並揚言不按時繳納將聲請拍賣不動產,事情亂成一鍋粥,陳董子女不禁面面相覷,不知道當初的傳承規劃,到底發生什麼事……
日期:2024-02-15
「在現今房價高漲的時代,許多想買房的年輕人會向父母請求支援,而不少父母也願意用自身財力幫助子女買房置產等,減輕子女生活負擔,但要小心特定情形會被視為「擬制贈與」,可能會被國稅局追繳贈與稅。」所謂「擬制贈與」,白話解釋就是「視同贈與」的意思,也就是說表面上以別的名目例如:資助他人購買財產或幫忙負擔債務等,但實際上是將個人的財產移轉給他人。
日期:2024-01-17
贈與稅的免稅額為每年244萬元,計算期間為每年的1月1日起至每年的12月31止,所以每年的12月底贈與稅的申報,總會如雪片般的飛向國稅局,讓地政士們賺到一個小紅包,好不熱鬧。
日期:2023-12-01
年底將至,國稅局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調高為新臺幣244萬元,明年又重新起算免稅額,建議納稅義務人可善用每人每年免稅額,由父母各自贈與給子女,跨年合計父母雙方最高可贈與子女976萬元,為節稅好方法。
日期: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