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房子這麼貴,妙的是,年輕人索性放棄不買了,也就不煩惱了;倒是他們的父母很煩惱……只要我這個年紀的人聚會,主要話題都圍繞在2樣:一個是照顧老年父母或公婆、一個是幫年輕子女籌錢買房。
日期:2024-07-15
單身女性千千父母均在早年過世,從小由哥哥嫂嫂扶養長大,不料成年後哥哥也車禍身亡。千千看報導發現,許多單身人士死後財產被充公,若要避免這個情況,可以怎麼做?她能把遺產分給嫂嫂和姪子嗎?
日期:2024-07-10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二親等親屬間「假買賣、真贈與」不動產,小心兩個連鎖效應。第一,可能會被國稅局視為贈與,超過免稅額還要課贈與稅,第二,未來出售申報房地合一稅也要留意取得成本認定。
日期:2024-06-12
經常有很多民眾與子女間的房地產移轉,都想透過子女來購買父母的房子以規避贈與稅;但子女通常沒有足夠資金可以支付給父母,於是就想出用借款給子女的名目,來讓子女有錢、有金流可以買自己的房子,但《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即明確規定跟父母借款而來的資金購買父母親的房子,即使有金流仍會國稅局視同贈與,而課徵贈與稅。
日期:2024-03-20
不動產涉及的稅目繁多,包括契稅、印花稅、房屋稅、地價稅、房地合一稅、財產交易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移轉不動產,可能另外涉及贈與稅及遺產稅。不動產的金額高,使民眾具有高度的節稅誘因。但涉及的稅法複雜,也常使不熟稔稅法規定的民眾顧此失彼,節了某個稅,另一個稅卻加倍奉還。此外,不熟悉相關法令和稽徵機關實務見解,誤觸「實質課稅原則」時有所聞。接下來分享幾個常見的不當規劃,務必引以為戒。
日期:2023-07-14
台灣人習慣有錢的時候購置房地產,作為資產配置的一部份,之後再將房產贈與給子女,以達成傳承和節稅的效果,但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協理王瑞鴻直言:「這想法很雷!」因2016年房地合一新制上路之後,贈與房地產給子女,不一定能省到稅。
日期:2019-03-22
有位爸爸付款給建商5,700萬元,買到了台南市的房子。但是在過戶登記所有權的時候,將房地產登記在爸爸及二位子女名下,平均各持有三分之一。由於子女年紀輕,卻名下新增高價的房地產,果然引起南區國稅局的注意。經稽徵機關調查後,發現爸爸為子女出資購買房地產的事實,根據遺贈稅法第5條視同贈與規定,對爸爸課徵贈與稅。
日期:2019-02-27
高雄有對阿公阿嬤,把自己兩層樓透天厝,用低價2萬元賣給自己的孫子,且在土地建物買賣交易明細中,特別註記「親友特殊關係間之交易,孫子願意照顧阿公阿嬤。」引發外界猜測,原屋主刻意以低價轉讓給子孫,是否為了減稅?其實,會計師表示,將財產傳給孫子、隔代贈與在台灣相當普遍,因除了可依自己意志做財產配置,還能節稅,但提醒在執行的過程中,要留意三件事情。
日期:2019-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