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世後將財產移轉子女必須注意稅務制度,如果未釐清免稅額規範,很有可能被要求補稅甚至罰款。一位父親分別贈予2名子女一人200萬元財產,想說一年有220萬元贈與免稅額(編按:從2022年起為244萬元),但卻還是被國稅局課18萬元贈與稅。原來是因為每年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度,是以「贈與人」送出去的錢做計算,而非每一位「受贈人」收到的錢分別計算。
日期:2020-10-06
新聞中常看到父母贈與、分配財產給子女後,子女反悔曾經對父母的奉養承諾,導致父母贈與、分配財產後需要用錢,因而不得不向子女提告要求撤銷贈與取回財產的案例。
日期:2019-09-04
編按:陳董名下有不少財產,包含不動產及公司股份等財產。不料他失智後,兒子宣稱,財產被紅粉知己透過財產贈與轉到自己名下,財產早已所剩無幾。紅粉知己反駁,「這些財產都是我先生為了照顧我的後半輩子,才贈與給我的!」
日期:2019-08-21
理財方式越來越多元,聰明繳稅也成為其中選項,如果能夠善用各項節稅技巧,或者透過信用卡分期繳稅,增添資產布局彈性,相信都能在聰明理財路上輕鬆致勝。
日期:2019-05-23
台灣人習慣有錢的時候購置房地產,作為資產配置的一部份,之後再將房產贈與給子女,以達成傳承和節稅的效果,但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協理王瑞鴻直言:「這想法很雷!」因2016年房地合一新制上路之後,贈與房地產給子女,不一定能省到稅。
日期:2019-03-22
高雄有對阿公阿嬤,把自己兩層樓透天厝,用低價2萬元賣給自己的孫子,且在土地建物買賣交易明細中,特別註記「親友特殊關係間之交易,孫子願意照顧阿公阿嬤。」引發外界猜測,原屋主刻意以低價轉讓給子孫,是否為了減稅?其實,會計師表示,將財產傳給孫子、隔代贈與在台灣相當普遍,因除了可依自己意志做財產配置,還能節稅,但提醒在執行的過程中,要留意三件事情。
日期:2019-02-26
兄弟感情好,名下不動產相鄰、又差不多大,兩人約好,以公告現值同時賣給對方的兒子,各賣5,000多萬元。結果,不動產是順利過戶了,但兩個人都被高雄國稅局開徵贈與稅,各繳了500多萬元稅款。
日期:201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