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人氣直播主「丟丟妹」(李明珊)在網路以獨特叫賣方式起家,業績曾單月破2億元,成為直播天后。現在被週刊踢爆婚變,據傳丟丟妹找的離婚律師,就是曾幫大S、張清芳等人成功離婚的名律師賴芳玉。丟丟妹遭爆婚變,她不僅刪光臉書貼文,更開了新粉專想重新開始。對此,老公王心正表示,丟丟妹去年11月初離家失聯,還突然收到調解庭通知書,強調兩人現在仍然是夫妻關係。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丟丟妹委託的,正是知名婦權律師賴芳玉。賴芳玉是知名婦權律師,去年大S與汪小菲離婚滿1周年之際,汪小菲被爆出未履行離婚協議,大S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暴怒在微博曬出1年「支出明細」,曝光付給大S一年家用高達4000多萬,不斷暴走開嗆。大S當晚發出聲明,離婚保證此生不出惡言,也提醒汪小菲不要情緒發言觸法,希望停止紛爭,聲明大器被外界讚爆。而大S去年的離婚模式,被外界形容是相當專業的「神布局」,由知名的婦權律師賴芳玉操刀,這份聲明署名有大S和賴芳玉。賴芳玉在法院家事庭的名號響叮噹,近年來最知名的一戰就是承辦歌手張清芳和投資銀行教父宋學仁的離婚案件,靠著庭外不懈地協商,最終讓雙方達成分配財產和子女協議,張清芳獲得16億元贍養費。不只是張清芳,藝人賈靜雯、柯以柔、何如芸、于美人、金友莊和李晶晶等人也都指名找她,成為女星的王牌御用律師。(原文刊載於2021/11/24,更新時間為2023/1/3)
日期:2023-01-03
藝人大S(徐熙媛)與汪小菲離婚屆滿1年,卻被爆出汪小菲積欠大S生活費,遭法院強制執行查封在台資產,讓汪小菲暴怒在微博秀出家用明細反擊,大S所居住的豪宅「台北信義」每月房貸竟高達百萬元,引起不少討論。
日期:2022-11-22
藝人大S(徐熙媛)與汪小菲2021年宣布離婚後,雙方當時談好條件,汪小菲每月需付給大S生活費,不過,就在大S和具俊曄結婚後,就沒收到生活費,大S日前依據離婚協議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的財產500多萬元,且北院已核發扣押命令。對此律師則表示,很多人看到名人離婚案件,以為離婚就可以跟對方要贍養費,其實法律對贍養費的請求權相當嚴苛,只有「無過失」且「判決離婚」而生活困難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請求。至於名人離婚常見贍養費、扶養費等條款,他們未必「陷入生活困難」,為何能拿到一大筆錢?律師解釋,這就屬於各自雙方的協議,為離婚附帶的條件,不能與一般案件相提並論。
日期:2022-11-21
編按: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在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行為不檢,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一審去年判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但未其對電視台女記者性搜擾部分未做出懲戒,去年11月查案監委紀惠容提出案件上訴,懲戒法院於10/28二審廢棄原判決,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全案確定。從懲戒法院判決書來看,懲戒法院110年度澄上字第3號判決引用CEDAW公約第19號一般性意見解釋《性騷擾防治法》:「綜合《性騷擾防治法》第1條第1項及第2條第2款規定,可知立法宗旨所揭示其保護之法益不限於「性」法益,尚包括人格尊嚴、免於恐懼不安之情境及一般正常生活之進行,而關於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之認定,應非僅著眼於性要求或性意涵等生理層面之意涵及社會歧視之意涵。」這是台灣法院第一件在理由中,3度提到CEDAW公約,最終並引用CEDAW公約第19號一般性意見的判決書,具有指標性意義。本文為律師賴芳玉於庭上提出之意見書。
日期:2022-10-31
公眾人物的婚姻總是受到外界高度矚目,結婚時祝福滿天飛,離婚時則關注贍養費可以分多少。去年12月藝人王力宏與前妻李靚蕾的婚變消息蔚為話題,估計李靚蕾約可拿到房產、股票與生活費等11.4億的贍養費,而杜拜親王穆罕穆德(Sheikh Mohammed bin Rashid Al Maktoum)的離婚官司也在當時拍板定案,一共要付超過200億元新台幣的分手費。然而,杜拜親王離婚後所付出的代價還不是最高的……
日期:2021-12-23
2005年,當歌手張清芳嫁給「銀行投資教父」宋學仁的消息傳出,無數的亞洲男性扼腕不已嘆息不止。今(22日)一紙聲明突然宣佈離婚,張清芳決定結束15年婚姻,聲明表示因為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而決定離婚了,外界再次震驚連連。
日期:2020-06-22
我想是女人受夠了。當子女成年,同時感到青春已逝......中年或空巢期的女性朋友們,便會意識到自己的生命有限,在能把握的餘生裡,想要活出自己的人生。
日期:2020-02-14
賴芳玉這次她不談人間律法,而是請你擦拭內在的明鏡,走進她的小說《待用民宿》的峰迴路轉,去看見內在的月光寶盒,人生總比戲劇還要充滿轉折,就在於你相信多少。成為小說家的賴芳玉,把她的人性關懷與愛,藏在每頁的隻字片語裡,提醒著我們有時就是需要「暫停」,蓄積能量,才有勇氣迎接自己想要的第二人生。
日期:2019-12-18
編按:40歲以後的女人有甚麼不一樣?或許,可以做回、找回自己。「40歲後的女人開始做自己,40歲以前的女人追尋這世界認可的模樣,但在40歲以後,會回頭找回曾經失落的自己。」那時的賴芳玉律師還未到40歲,有點半信半疑。
日期:2019-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