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4日編案會計師盧文聰因辦理實密科技公司財報簽證,未能在財報附註充分揭露該公司負責人李新生擅自挪用公司資金,而被依違反證交法判刑後上訴,經判決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2008年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改判盧文聰無罪。
日期:200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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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7-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