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每個人的投資認知、風險偏好、理財需求等不盡相同,四筆錢的配置也應該是千人千面的。大體上我們可以遵循以下邏輯來一步步確定自己的四筆錢。1.先預留至少3個月的薪資收入/生活支出,這主要用於應急,資金可主投在高流動性的貨幣基金。2.再騰出3年內有明確用途的資金(如買車、孩子的教育基金),資金主投在相對穩健的「固收+」類產品。3.同時配置必要的保障型保險(如醫療險、意外險、定期壽險),有需要的話,可增加年金險。4.最後,把3年以上不用的閒錢用來長期投資,可依照自身的風險偏好做選擇,並根據資本市場的位置,隨時進行滾動式調整。
日期:2024-09-02
小寶的媽媽在臨終前口頭囑咐小寶,等她過世後,就把遺產平分成5份,給小寶的爸爸和小寶等四個兄妹。媽媽過世後,小寶遵從媽媽的遺願,將媽媽的遺產平均分配給5個繼承人。不料十年過後,某天小寶的爸爸聽聞配偶死亡時,他可以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拿到配偶一半的財產。爸爸覺得自己被兒子騙了,不甘心只拿到遺產的五分之一,決定要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甚至說要告小寶侵占。小寶很緊張,他真的有違法嗎?
日期:2024-07-24
爭產事件時有所聞,不論是豪門還是平民老百姓,談「錢」就是考驗人性的時刻。國稅局就分享1個案例,1名父親在2023年間將名下台北市房地公告現值計1500萬元贈與兒子,完納贈與稅125.6萬。然而兒子在拿到受贈房地後,一改先前孝順恭敬有禮態度,經常頂撞父親,還出惡言侮辱,父親身心受創,後悔贈與房地,欲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及退還已繳納稅款,這時該怎麼辦呢?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指出,如果第1代送房產給第2代,除非第2代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之行為」,如不肖子對父母家暴,且傷害罪成立,法定可以撤銷;否則一般贈與若無正當事由,恐怕很難拿回來。
日期:2024-07-19
單身女性千千父母均在早年過世,從小由哥哥嫂嫂扶養長大,不料成年後哥哥也車禍身亡。千千看報導發現,許多單身人士死後財產被充公,若要避免這個情況,可以怎麼做?她能把遺產分給嫂嫂和姪子嗎?
日期:2024-07-10
明天和意外,哪個先到?遺囑,是最後一次管理財富的機會。就算只有十萬存款,也要留給最在意的人。
日期:2024-07-08
有一位父親在95歲人生畢業,留下市價2.7億元的土地。本應由他的3個孩子繼承,每人可分得1/3。不過老二跟老三來到老大家中說服老大拋棄繼承,因為3兄弟都已經成家立業,如果第二代的兄弟一起拋棄繼承之後,就可以讓第三代的孩子們直接繼承第一代的財產,這樣同一塊土地就可以直接傳給孩子們,不用繼承再繼承、被課兩次遺產稅。
日期:2024-07-03
一個煩惱的富婆婆,她只有一個獨生子,但是兒子已經暈船決定要在今年七夕情人節時跟女友結婚,這個未來媳婦工作也不穩定,5年內換了7個工作,好像還有欠卡債,要靠兒子吃穿,富婆婆對這個未來媳婦很不滿意,而且未來媳婦說不想生小孩要當頂客族,可是家裡血脈單傳,就斷在下一代要怎麼辦?富婆婆還說自己經營一間公司,很擔心兒子娶錯人會影響了公司的大局,她在台北市有5棟房子、3千萬現金和公司持股。現在離七夕只剩下兩個月的時間,律師!我要怎麼挽救這個局面?
日期:2024-07-01
王董是一個成功的企業家,也很愛他的家庭,他有二個兒子都很聽話,王董一直忙於賺錢,對於家族企業傳承一直沒有時間去做,而且他堅信,兩個兒子從小聽話,娶了媳婦之後也從不違抗他的意思,所以也不急著做。
日期:2024-06-23
古云「富不過三代」是否為真?會計師分享家族傳承課題,傳承「這兩項」才是子孫最好財富。平安恩慈國際法律事務所家族治理中心執行長方燕玲,5/9應政大企家班之邀進行「企業傳承分享」,並以「家族財富傳承以信託與股權規劃為中心之相關議題」為主題,分享其專業見解。傳承一直是家族企業最大課題,方燕玲分享家族財富傳承議題,深入淺出介紹、分析家族憲章、家族信託、閉鎖性公司等各種家族傳承工具的特色與利弊,也提到如何善用「閉鎖性公司」與「家族信託」的結合與運用。不過在談及家族財富傳承的核心價值時,她有感而發表示,大家常講「富不過三代」,其實是出自孟子的原句「富貴傳家,不過三代」,但其實孟子前面還有一句叫做「道德傳家,十代以上」。方燕玲表示,她每次講授家族傳承的課題時,都會分享每一位父母、祖父母常常很辛苦地在想方設法,要將財富傳承給子孫,但是否有思考過,可以傳承給子孫最好的財富,其實是「品格」與「一技之長」。
日期:2024-05-27
台灣進入高齡社會,退休人口愈來愈多,資產傳承議題愈顯重要。此外,第一代企業家年紀漸長,除需考量企業接班外,資產傳承也逐漸成為理財的重要課題。富邦證券積極打造專業團隊,以專業與信任為核心,協助客戶進行資產傳承與稅務規劃。
日期:202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