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有配偶者,遺產約 2,000萬以下(免稅額1,333萬+配偶扣除額553萬+喪葬費用扣除額138 萬=2,024萬)不用擔心遺產稅的問題。單身無子者則約 1,400 萬以下(免稅額1,333萬+喪葬費用扣除額138萬=1,471 萬),不用擔心遺產稅。
日期:2024-05-08
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每年有244萬元(111年度)免稅額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妥善運用免稅額是最穩當的節稅手法,贈與人自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不論贈與給多少人,只要所贈與之金額累計不超過 244 萬元, 即可免納贈與稅。另外要注意,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 244 萬元是以「贈與人」年度贈與金額計算,而非以「受贈人」年度受贈金額計算。
日期:2022-07-28
鄭員外是一位非常有愛心的人,他名下財產有存款1000萬,不動產5000萬,他在遺囑上特別交代老婆及2位小孩要把一部分遺產捐給慈善機構。於是繼承人們協議,依照鄭員外的遺願,把其中一筆市價1500萬的不動產,捐給生前成立的財團法人鄭氏紀念基金會,作為建設育幼園使用,另外捐贈現金1000萬給基金會,作為育幼園營運基金,所以共捐贈了2500萬。
日期:2021-07-09
「只要有人為介入,就會發生弊端」,一位熟悉四大基金操作的內部人士如是說。此次弊案非單一事件,類似事件層出不窮,想開啟新局,改革第一步棋該如何下?
日期:2020-12-16
常常有民眾為了省稅,兄弟姊妹會重複列報父母免稅額,或申報不符合規定的扶養親屬。台北國稅局表示,彙整往年民眾申報綜所稅錯誤樣態,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的爭議最常見。
日期:2018-05-14
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常發生的爭議是,有的把盈餘轉基金,稀釋政府捐助占比;有的則是再出資設立新的財團法人,開枝散葉之後,竟變成民間財團法人。種種手法,都讓政府單位無法監管。
日期:201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