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中壢一名朱姓男子20日因在超商情緒失控,動手襲警將員警打到輕微腦震盪;怎料朱男被制伏後,一名員警持警棍連續朝對方猛打12下,甚至連警棍都打斷,導致朱男頭破血流,因此遭質疑是否執法過當,動手警員遭記過2次,依法送辦。此外,中壢派出所的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2次處分並追究責任。目前朱男訊後被依毀損、傷害及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朱男情緒冷靜下來後,也對自己的失控行為深感懊悔抱歉。此事件引發討論,有人認為「只能打警察,警察不能反擊,台灣人民保母好太悲慘」、「如果他手上拿出刀子,那就是員警因公殉職」;不過也有人提出質疑「問題在於,警察是事後才打,不是對峙的時候打」、「嫌犯都已經被上銬失去行動能力了,警察還持警棍暴打顯然就是逾越」。
日期:2023-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