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霸凌事件持續延燒!神隱數日的關鍵人物——勞動部發展署北分署前署長謝宜容,終於在今(22)日現身道歉,一身黑的她拍了一支長度6分50秒的道歉影片,片中雖數度哽咽、用力憋嘴數十次,卻被發現謝宜容連一滴淚也擠不出來,挨轟「演技不夠好」;而謝宜容也在道歉影片中表示相當自責,未來將不再擔任北分署長的職務。
日期:2024-11-22
上市光電科技公司陳姓老董2018年遭許姓古董掮客與王姓藝術行負責人聯手詐騙,購入2200萬元佯稱明清古董的仿古品「供瓶」,事後鑑價得知僅值35萬氣炸提告並請求損害賠償,桃園地院民事判決出爐,2被告應連帶給付陳董新台幣1965萬元,可上訴。
日期:2024-11-17
今周刊編按: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週三(10/23)辯論終結,檢方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收賄罪,求處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5年,不少宜蘭鄉親湧進林姿妙臉書罵翻,不是因為這個案子,而是宜蘭縣累積雨量已達停止上班上課標準,但縣政府深夜卻宣布,各機關學校自行決定是否停班停課,才會留言痛罵林姿妙「沒擔當」。
日期:2024-10-24
法官白紙黑字認定「谷歌是獨占者」,美國司法部已遞交懲罰架構,具體方案會在兩個月之內提出,然而科技巨頭壟斷情況交錯複雜,大刀砍向谷歌,蘋果將是第一個受害者,而且幾乎不會有競爭者受益。
日期:2024-10-16
南投縣前縣長李朝卿任內利用發包莫拉克風災重建工程機會,與妻舅簡瑞祺向承包商收取回扣,被認定涉犯111罪,案經多年審理,已有17罪判刑16年6月定讞,更二審認定李朝卿收取回扣88次、金額達530萬餘元,依81罪分別判刑5年6月至6年2月不等徒刑,累計刑期超過40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實際執行刑期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
日期:2024-08-13
新竹市長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周五(26日)一審宣判7年4個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可以上訴。對此律師黃帝穎分析,此案具有司法標準一致、支持勞動人權、法治教育意義等三大正向法律意義。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等罪起訴高虹安、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黃惠玟(小兔)、助理王郁文(公衛文)、陳昱愷等5人。貪污罪部分,高虹安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依據《地方制度法》,高虹安新竹市長的職位也將停職。截至本日中午為止,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未針對高虹安判決結果回應,網友則是灌爆柯文哲臉書,諷刺柯文哲日前稱「理工女一定合法」。高虹安稍早錄製影片做出正式回應,表示將會提出上訴,並且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民眾黨則是發聲明指出,對此判決至為遺憾。
日期:2024-07-26
「我打倒怪物了,總算可以鬆一口氣……」2018年3月,滋賀縣守山市野洲川的河畔邊,找到一具沒有四肢和頭部的屍體。屍體嚴重腐敗,分不清是人類還是動物。經過警方搜查,發現那是當地一位58歲的婦女。婦女和丈夫分居20多年,有個31歲的女兒,母女倆一起生活。過去就讀升學名校的女兒,受到母親高壓脅迫,重考九年醫學系仍落榜,在看不到盡頭的重考生涯,身心受創,最後崩潰弒母。對女兒來說,母親是不可能掙脫的束縛,是囚禁她整個人生的牢籠。後來警方以棄屍罪嫌逮捕女兒,並展開一連串審訊,最終突破女兒心防,坦承弒母。在審訊過程中,母女之間的種種遭遇與回憶一一展露人前……「她拿水泥磚砸爛我的手機,我覺得她砸爛的不是手機,而是我的心。我沒辦法再忍下去了……」「我和母親的心結,是多年來的積怨造成的。母親對我有強烈的不信任感和恨意,這些負面情緒沒人化解得開,即便到現在也是一樣……」「這一切非要等我們其中一方死亡,才會真正結束。」最終女兒被判15年有期徒刑,法官判決時說,贖罪後,請走出自己的人生……這在我們來說如此理所當然的事,對她而言,卻要花四十年的力氣才能走到。曾擔任司法記者的筆者,到獄中採訪女兒,透過30封書信交流,共同撰寫這部驚心動魄,最後卻讓人得到安慰與療癒的紀實作品。
日期:2024-07-21
男子吳岱霖(後改名吳昰傑)為首的舞弊集團,5年成功幫逾百名考生捧到國營事業鐵飯碗,獲利至少上億元,高雄地檢署依詐欺等罪嫌起訴吳男集團共6人,雄檢偵辦時,已有20名考生主動到案獲緩起訴,吳男等人經高雄地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1年10月至4年6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日期:2024-07-14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
今周刊編按: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去年6月在臉書揭露,曾遭名嘴朱學恒在飯局上2度強吻性騷擾,朱學恒更嗆說「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引起各界議論。朱學恒為自清,到台北地檢署「自我告發」,北檢去年10月偵結,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朱。週五(3/29)判決出爐,朱學恒遭判刑1年2月,全案還可上訴。對此,鍾沛君回應,事實只有一個,司法終有正義,今天的判決,恐怕還不是這場奮鬥的終點,民事求償她也會繼續堅持,希望這個小小勝利,能給予所有受過委屈的靈魂勇氣與希望。而朱學恒稍早發出聲明表示,本案訴訟至今,雖讓本人感到失望,並有遭到汙衊之感,但對本人而言,仍是很大的學習和省思。未來,本人仍會坦然面對,並爭取透過司法途徑,讓自己洗刷冤屈,恢復清白。
日期: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