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名錢姓男子2018年到台灣騎單車環島,經過高雄市路竹區時,被漏電的路燈電擊身亡,家屬跨海打國賠官司,高雄地院法官根據法務部函釋「中國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判國賠463萬元。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指出,行政院5/24已通令各部會,依國籍法定義,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行政院長陳建仁週五(5/26)表示,之所以發布該通令,是因原規定已不合時宜,也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為避免國人及國際的誤解,經陸委會審視相關函釋內容後,做出停用或不再援用的決定。
日期:2023-05-26
人氣YouTuber「台南Josh」去年1月爆出遭前妻Amber家暴,兩人同年5月簽字離婚。台南Josh周四(5/25)在臉書透露,去法院調解時,調解委員卻不段以「「唉呀我也是律師啦,我們都知道家暴的條件很容易成立」、「夫妻吵架難免嘛,我也被我老婆打過啊」,種種言論讓他相當不舒服,氣到差點起身離開。此則貼文一出,受到各界關注,台大教授葉丙成也回應,「應該給他們看影片,才知道沒他們想的那麼簡單」。
日期:2023-05-26
政府打房、央行持續升息,房市交易量能緊縮,同步影響法拍市場!今年第一季拍賣移轉量僅816棟,和去年同期相比減少19.5%,創統計以來同期新低紀錄。雖然房市冷清,不過位於文山區政大一街的五層樓透天厝、建坪共423.11坪的「周遊列國」,今年3月卻以總價1.2億元轉手,是政大二期首筆總價破億的房地交易。
日期:2023-05-05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國務機要費等案,因會計法去年修法除罪化,高等法院更二審去年7月判決免訴,但吳淑珍、陳致中以及黃睿靚3人部分,最高法院週三(4/26)駁回陳致中、黃睿靚的上訴定讞,陳致中犯下洗錢罪判刑1年。近期必須入獄,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黃睿靚判刑10月、宣告緩刑4年,而吳淑珍被判處2年徒刑撤銷發回更審。陳致中遭判刑定讞後,將失去目前的高雄市議員資格。高雄地檢署也發出傳票,通知陳致中5月11日下午3點30分雄檢報到後發監執行。對此,陳致中在臉書表示,「今年母親節(5月14日)無法陪媽媽一起度過,但我的心與她相連在一起,非但沒有變遠,反而更加靠近,最放心不下的是媽媽孱弱的病體。」陳致中4/27也曾在臉書貼文表示,「我的床頭桌放著媽媽與我的合照,政治車禍導致她半身不遂坐在輪椅上將近四十年,劇變發生的那一年,我剛進小學讀一年級,媽媽拚了老命從鬼門關前回來是放不下稚嫩的孩子」。「樂觀堅強的她總是自嘲,這是被判無期徒刑而且不得假釋,每當我聽到這句話卻心如刀割,我深知這麼漫長的歲月裡,她必須忍受多少肉體、心靈與精神上的折磨與痛苦。而且她更對官司無辜牽連下一代感到非常自責,如果這是老天的旨意,如果這是宿命的安排,17年前的事情,為人子者為母受罪責,致中心甘情願,沒有怨悔,這或許是回報養育之恩唯一的方式。」(原文刊載於2023/4/26,更新時間為2023/5/3)
日期:2023-05-03
今周刊編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4/17起民眾搭乘大眾運輸,不用再戴口罩,只有進出醫療照護機構以及救護車需要配戴。隨著新冠疫情逐步趨緩,家裡若有多餘的醫用口罩或快篩試劑,是否可以透過社群媒體或購物平台加以販售?購買國外的血氧機、體溫計或隱形眼鏡等醫材至國內銷售是合法的嗎?衛福部食藥署示警,若為「非醫療器材商」販售醫療器材,涉嫌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相關規定,當心有觸法之虞。
日期:2023-04-17
一份工作要求會英、日語溝通能力,再加上具備相關證照,起薪卻只開27K,如此真的合理嗎?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在周五(4/14)發出徵才資訊,公開招募「代表官邸職員」,洋洋灑灑列出諸多應徵條件,但月薪卻僅開不到3萬元,招募文一曝光立即引發許多人抨擊,直呼「要求這麼多,卻只開和基本薪資26400元差不多的薪水。」
日期:2023-04-14
中央研究院志工招募活動開跑!今年需求單位包括歷史文物陳列館、生態池、國家生技園區,其中,文物館需招募週末值勤的志工。資格條件包括:能全程參加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課程,以及依各服務地點要求之服務時間提供服務,服務期間至少連續6個月以上。召募期間自4月1日至5月31日止。
日期:2023-04-12
編按:過去25年,曺律師在法庭內外見過各式各樣的人──有脫出挫折的泥淖、帥氣地東山再起的人;有因為自負而從成功的頂端墜落、傾家蕩產的人;有惡意利用他人信任的人;有為了守護家人而不顧自身安危的人……他旁觀著各種人生,時而笑、時而哭、時而憤怒、時而感動,並提出了自己的疑問:「我們為了什麼而活?」「該與家人、同事、鄰居維繫怎樣的關係?」「該上哪兒找尋解決矛盾的方法?」「幸運的人生是什麼模樣?」本書包含曺律師執業生涯中的所見所聞和經歷,講述了比電視劇更戲劇性的人生故事,每一篇都是「生命與態度」的人生智慧,讓我們能省思過往的人際關係,明白未來想活在怎樣的關係中。
日期:2023-03-03
中國一名錢姓男子於2018年到台灣騎單車環島,經過高雄市路竹區大公路時,被漏電的路燈電擊身亡,因此錢男家屬要求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工處賠償1165萬元。對此,養工處否認有過失且指錢男的身分「不適用國賠」,但高雄地院、高雄高分院均認定養工處有疏失,並認定「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因此判養工處賠償463萬元,此案可上訴。
日期:2023-02-17
我在某個小公司做行政加業助,最近有朋友的公司要找我去做,薪水是現在的1.5倍。他說可以等我到年後沒關係,所以目前預計,是年後領完年終獎金之後就離職。只是現在公司的老闆和老闆娘都待我不薄,平常大家的感情也很好。所以我一直開不了口說要離職,也不知道自己選在領完年終後離職會不會很不厚道,或被人背後說閒話之類的?真的很怕老闆和老闆娘會不諒解我,覺得我貪小便宜!~~想問問大家,什麼時候離職是最好的?有沒有比較好的離職時機點?如果剛好「一領完年終就馬上離職」,會太壞嗎?謝謝喔!!104職涯診所 紡織業 行政總務 匿名(26~30歲)
日期:2023-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