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民眾詢問:律師您好,我的父親在111年過世了,留下年邁70歲的母親與我。父母白手起家,父親留下現金及上市櫃股票投資合計約400萬、一間市價約3,000萬的房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合計約2,100萬)房屋是父母結婚時購入,貸款已還清,母親名下資產約有現金及上市櫃股票共計1,500萬。 請問律師我需要繳遺產稅嗎?有沒有節省遺產稅的方式?
日期:2022-03-14
一個誤會差點和44萬退休金擦身而過!新北市一名林姓退休勞工未拿到「舊制退休金」,該公司老闆也未依規定給付,所幸經勞工局發現,聯繫勞資雙方後才讓林先生順利領回44萬元,讓他感激寫信給勞工局:「感謝勞工局員工讓我在過年前領到44萬大紅包!」不過,這場「雇主不主動給退休金、勞工也未申請」的誤會是怎麼產生的?原來是仍有很多民眾搞不清勞退新制與舊制的規定,才會讓差點錯失領退休金的機會。
日期:2022-02-24
蔡董想在自己百年後,將一生攢下的10億資產全數傳承給小兒子,因此興起了寫遺囑的念頭。但洪會計師告訴蔡董:即使蔡董寫了遺囑,未來蔡董百年的時候,太太可先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剩餘的財產部分,太太及大兒子仍可再主張合計1/3的特留分。因此透過遺囑,蔡董的小兒子大概僅可繼承約3億多的遺產。此時,蔡董該怎麼辦?
日期:2022-02-22
關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還有贍養費,我發現網路上很多似是而非的言論,今天就來分享一點法律小知識。
日期:2022-02-11
台灣疫情看似有升溫之勢,萬一勞工不幸染疫,必須住院治療或收治在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導致無法工作取得「原有薪資」,勞保局表示,有這種情況的勞工能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領5成薪、最長為期1年。
日期:2022-01-21
明(2022)年元旦新制注意唷!為了避免不肖人士利用大量小額消費獲取發票,藉此提高中獎機會,財政部日前已修正相關法規,若符合「4大要件」將不再給予中獎獎金,如果已領取者獎金也會被追回!
日期:2021-12-23
一同分攤房貸的秀英,為了給自己多一點保障,央求丈夫這一次房屋登記掛自己名下。這樣一人一次,好像也沒什麼不公平?但宥廷卻表示,只能買在自己名下,不然土增稅就不能退稅了。這讓秀英十分困惑,買在不同人名下真的有差嗎?還是,這只是老公的一面之詞?
日期:2021-12-10
最近房屋交易火熱,買賣房屋糾紛的諮詢大量增加,我幾乎每天都會接到全台各自無論是賣方或是買方,各種關於房屋買賣的問題。其中,關於最常見的瑕疵擔保責任漏水問題,可以參考我的文章「買到漏水屋該怎麼辦?我該打官司、上法院嗎?」、另外關於雙方現況交屋不負瑕疵擔保責任可以嗎?也可以參考我之前寫的這篇:「買房合約註明「現況交屋」,發現漏水、壁癌就都沒辦法向屋主請求賠償是真的嗎?律師這樣說」。今天,我想談一個,不論是買方還是賣方,都很喜歡問我的問題:房屋瑕疵擔保免責條款是否有效?
日期:2021-12-10
起初玫雅對於買房的細節,其實沒有太大的想法,她想,「既然要結婚,這些小事好像就不需要太計較,而且現在不都是『夫妻財產共有』,最後要分,就是一人一半?」 只是這樣的天真,卻在一次閨蜜閒聊中被提醒,「人家不是說,只有婚後買房才算是共有?而且我聽同事說,為了有安全感,她和老公買房時是登記兩個人的名字,錢各出一半,房子也登記一人一半,誰也沒占誰便宜,最公平。」
日期: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