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澳洲有一名女子,有一天存摺突然多了1,050萬澳幣,在男朋友的蠱惑下,覺得這筆錢是中樂透得來的,開始把這筆錢大花特花,但實際上這筆錢是一家比特幣公司匯錯的款項,該公司在找到女子之後,多次打電話給女子請求把錢還回來,但女子都認為那些電話是詐騙集團打來的,公司氣的告上法院,最後女子被判處209天監禁、18個月的社區矯正,及200小時無償社區勞動。假設這件事情發生在台灣,在台灣也會被判刑嗎?會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日期:2023-10-13
民眾將財產無償送給別人,對方也同意接受,就屬於贈與稅課徵範圍。財政部提醒三種常見「無贈與之名、卻有贈與之實」情況,依稅法規定,也必須課徵贈與稅。
日期:2023-10-05
張三與陳芳芳在民國50年7月1日結婚,有張大明及張大昌二個兒子,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不論是不動產或是股票、現金等財產,大部分都是用張三的名義取得,但張三不幸在民國112年3月1日因病過世,配偶陳芳芳如何利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節省遺產稅?
日期:2023-10-05
情侶或是夫妻一起買房,會擔心若是出了一部分錢,房子卻沒有登記在自己名下,以後感情生變,權利會受損,所以大部分人都會建議採用「共同登記」來保障雙方的權益,以免其中一方未經同意就擅自賣掉房子。
日期:2023-10-04
許多財富傳承的不當作法,都肇因於未即早規劃,直到晚年重病,才大筆大額的積極移轉財產,以致誤觸國稅局的實質課稅原則。有些人則是不了解國稅局的查核技術,自以為操作手法隱蔽,最終導致補稅加罰。接下來介紹幾則常見的不當稅務規劃。
日期:2023-09-20
今周刊編按:新北市金山區公所社群小編、新聞聯絡人陳嘉緯2020年8月份猝逝,得年29歲,監察院2021年調查報告指出,陳嘉緯過世前1個月加班時數超過100小時,發病前6個月每月平均加班時數均超過80小時,勞動部認定為過勞,家屬提出國賠申請,不過新北市府認為是「自願加班」拒絕賠償。陳嘉緯家屬提出國賠訴訟,基隆地方法院判決金山區公所須給付家屬共373萬餘元,全案可上訴。金山區公所對判決表示尊重,是否上訴仍待討論後決定。陳父指出,感謝法院還陳嘉緯公道,尊重司法判決不想上訴,希望區公所也別上訴,希望判決下來圓滿就好。(原文刊載於2022/4/21,更新時間為2023/9/14)
日期:2023-09-14
張先生的父親,在去年過世了。生前他本來也想留下遺囑的,但總有一些顧忌,因此沒有把這個想法付諸實行,沒想到在檢查出胰臟癌後只不過一個月,老天爺就把他給帶走了。
日期:2023-09-12
編按:國內喜劇泰斗顧寶明去年3月心肺衰竭逝世,享壽72歲,但就在他1年忌日前夕,卻驚爆遺族爭產官司。顧寶明與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女兒顧乃玠清查遺產,發現父親第三任妻子陳燕青在父親死後10天,火速將他價值逾千萬的存款、股票和外幣陸續轉進自己帳戶,因此對繼母提告侵占和偽造文書,陳女則辯稱財產為夫妻共有。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陳女涉嫌偽造文書及侵占顧寶明遺產共1058萬3320元,將陳女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原文刊載於2023/3/15,更新時間為2023/8/25)
日期:2023-08-25
我國民法有規定所謂「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49民法第1030-1 條),這個請求權讓夫妻任何一方,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一方死亡、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於扣除婚後債務後如有剩餘,則財產少的一方就可以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
日期:2023-08-24
編按:曾以律師娘之名協助許多主婦創業的林靜如,在陪伴父親走過人生最後那段路後,才深刻體認到:多數人總在老後遇到突發狀況,驚覺自己沒有做好財產規劃,於是必須面臨生活上的問題或困境;又或者忘了為自己最後的尊嚴與自主意志做好安排,讓後人為了自己身後事產生嫌隙。透過分享這些年在律師事務所聽聞的各類人生故事,並邀請律師從法律觀點出發,給予讀者財產規劃與傳承上的說明、建議及剖析,期望大家明白事前安排的重要,讓自己與家人在遇到無法預期的意外來臨時,可以從容安然的面對未來人生。
日期:2023-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