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先生及高先生的年齡都是55 歲,有美麗的另一半、育有一兒一女,而且兒女皆已滿18 歲成年,更巧的是,各自都擁有1 億元財產,其中有5,000 萬元存在銀行裡。某次他們一起出遊卻不幸發生意外身故,結果,兩個家庭最後繼承的遺產竟然差距高達554 萬元。這是怎麼一回事?
日期:2023-06-21
雖然《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6 條有規定,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但若國稅局認為,這張保單性質、投保動機有明顯逃稅意圖,國稅局可以根據「實質課稅」原則,認定該筆身故保險金須計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而且如果被國稅局認為有故意逃稅疑慮,除了要補稅外還會額外加罰。
日期:2022-12-08
在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每年公布的壽險業遭到申訴或評議項目中,關於非理賠類,向來以「業務招攬爭議」最多;這些客訴的內容中,又以保險業務員在銷售過程中未清楚說明保單內容,或者不當勸誘客戶以貸款方式購買保險商品,或者以保單可以節稅等說法勸誘客戶買保險等,都是屬於較常見的招攬爭議事件。
日期:2022-11-17
前一陣子上財產規劃的課程聽到一個真實的案例,有位老父親傾盡一生的積蓄買了一棟透天厝,疼愛孩子的他,想說現在賺錢辛苦,只要把房子留給孩子收房租,每月都有固定的房租收入,孩子就不用擔心生活有問題,但因為這位父親積蓄都拿來買房子,身上沒有太多的存款,他認為錢給孩子容易被花掉,只要可以固定收租,日子也能衣食無缺。
日期:2022-07-08
台灣人愛買保單的程度眾所周知,人壽保險滲透率更高居世界第一;然而,投保眉角多,如果沒有掌握好這些眉角,即便買了再多的保險,可能都是白搭!就像你還記得之前買保險時,是否有填寫要保人、被保人及受益人等相關資訊?或是壓根已經忘了是否有指定受益人,甚至有填寫受益人卻不記得寫了誰當受益人……。
日期:2022-01-12
一位民眾詢問,父親在2020年2月贈與土地給母親,但母親在該年10月過世,父親也在今(2021)年8月逝世,子女們在辦理父親遺產稅申報時遇到了難題,因為那筆父親死亡前2年內贈與母親的土地,到底要不要併入申報?
日期:2021-11-09
又到了上市櫃公司除權息旺季,民眾除要留意除權息權益,若家中有人不幸在近期內過世,且有持有有價證券,除權息日與遺產申報也息息相關。若被繼承人在除權息後、領得股利前去世,這筆股利要納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擔心子女一時無法負擔重稅,可以先用壽險「預留稅源」。
日期:2021-08-27
鄭員外是一位非常有愛心的人,他名下財產有存款1000萬,不動產5000萬,他在遺囑上特別交代老婆及2位小孩要把一部分遺產捐給慈善機構。於是繼承人們協議,依照鄭員外的遺願,把其中一筆市價1500萬的不動產,捐給生前成立的財團法人鄭氏紀念基金會,作為建設育幼園使用,另外捐贈現金1000萬給基金會,作為育幼園營運基金,所以共捐贈了2500萬。
日期:2021-07-09
保險除了能提供保障之外,也有轉移資產、節稅的功能,不過近年來仍有許多保單的身故理賠金,導致國稅局依「實質課稅」原則,追討遺產稅或贈與稅,踩了地雷而不自知,快來一次搞懂保險稅務,常見9種投保特徵,還是可能會被補稅裁罰。
日期:2021-05-21
辛苦工作大半輩子,勞保也繳了一輩子,每位勞工當然都希望年金可以領更多。2020年就有一位高齡77歲的勞工請領勞保年金,每月可領到4萬9,196元,一舉改寫「勞保年金王」的紀錄,但到底要怎麼做才能領更多,其實只要掌握3步驟,包括勞保年資長、投保薪資高、展延年金等,就可以辦到退休領近5萬元。
日期:202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