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民眾都知道若能善用保單的特性,可以達到資產傳承的目的,不過,其中卻牽涉不少稅務問題,特別是贈與稅的部份。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日前表示,民眾自己的保單要保人,若是無償變更為別人的名字,這樣的行為也屬於贈與,若該保單價值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者,仍需主動申報並繳納贈與稅。
日期:2021-09-02
傳承資產要用贈與還是繼承,必須深思熟慮做好規劃,一名男子在死前贈與7名親屬825萬元財產,未依法繳納贈與稅,贈與後不到半個月不幸死亡,遺產總額932萬原本可以免課遺產稅,但就因當初的贈與行為,讓繼承人得補繳60多萬元贈與稅。
日期:2021-07-31
李媽媽有一對兒女,她幫15歲的女兒與16歲的兒子各買了1張6年期儲蓄險,年繳保費各50萬,投保時以自己為要保人,女兒、兒子為受益人,6年期滿各可領回300萬。李媽媽原本想用這筆費用作為兒女出國的留學經費,沒想到繳費期滿後,卻接到國稅局要求補繳贈與稅38萬,同時還因漏報這筆贈與款項,國稅局再多開罰1倍,總共連補帶罰,補繳76萬。
日期:2021-06-24
王先生花2,000萬買了一間不動產,土地公告現值加房屋評定現值1,220萬,他之後又把該房子送給兒子,扣掉免稅額220萬,應申報贈與淨額為1,000萬,贈與稅10%為100萬。另一位李先生花2,000萬買了一間不動產,土地公告現值加房屋評定現值1,220萬,但他把房子直接登記在兒子名下,同樣扣掉免稅額220萬,應申報贈與淨額1,000萬,贈與稅10%為100萬。
日期:2021-06-03
現今房價高漲,年輕人很難自力買下一間新屋,買房往往要靠父母或長輩資助,常見的方式有四種:(1)父母直接贈與不動產給子女、(2)父母贈與現金給子女購買不動產、(3)父母出售不動產給子女、(4)父母替子女購買不動產。其各有利弊,應視個案評估。但要提醒讀者的是,節稅規劃不應短視近利,因小失大。
日期:2021-04-29
父母想將多年打拚辛苦攢來的土地移轉給子女時,選擇於生前以「贈與」或「買賣」之方式移轉,或是死亡後再「繼承」,這兩者所須負擔之相關稅負有何不同?
日期:2021-03-24
一位民眾生前將4張保單的要保人全部變更為配偶,死亡後配偶沒有將保單價值納入遺產稅申報,國稅局抓出並開罰。
日期:2021-03-09
依大家財產規劃不同,有時候會遇到需要夫妻贈與房產過戶的狀況,像我們是婚前已經一起買房子,所以當初是約定各持有一半,但現在因為其他規劃考量,要將我的持份過戶到傑瑞米,變成他全部持有,一般人可能會直接找代書,不過我們的代書朋友說其實夫妻過戶很簡單,可以自己跑看看。研究了好一陣子,實地去申請發現自己辦真的不難,可以省下一萬左右的代書費阿!不過網路上的資訊零零落落,實地跑過一趟也有不少心得,所以把流程與心得也記錄分享出來,給需要的人參考。
日期:2021-01-31
要贈與房地給子女?還是直接贈與現金讓子女自己去買房?中區國稅局表示,一般而言,房地交易所得稅稅率均高於贈與稅稅率,父母如欲贈與房地給子女,應一併考量子女日後出售房地時應納之房地合一稅,以免省了贈與稅,卻反須繳納更多的房地合一稅。
日期:2021-01-25
有的親朋好友會教你如果贈與金額或價值超過220萬元(編按:111年起,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44萬元。),可以分次分批逐年贈與,將每一年的贈與總額控制在220萬元內,就可以避免被課徵贈與稅。原則上沒有錯,但如果事情可以這麼簡單的話,地政士這張牌就顯得沒有價值了...。
日期: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