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序進入年終,善用年度免稅額辦理贈與財產的旺季又要來臨,台北國稅局提醒,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之契稅,或是土地增值稅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不過要注意1個細節,贈與不動產所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由誰繳,贈與稅的計算大不相同。
日期:2023-11-22
(今周刊1402)央行要能無畏環境變化地長期穩定賺大錢,部分關鍵,在於有龐大的外匯存底當作投資本金,以及夠低的本國貨幣匯率來降低匯損可能。換言之,外匯存底的總量,以及被學者用以判斷央行干預匯率程度的「外匯存底變動量」,是判斷央行是否為了賺錢而扭曲貨幣政策的重要依據。
日期: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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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0-29
贈與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避免納稅義務人透過生前贈與行為來規避遺產稅,是遺產稅的輔助稅。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人,而對方也接受時,就必須申報贈與稅。贈與人在同一年內各次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在免稅額244萬元以下時,可以免辦申報,但因為辦理產權移轉登記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時,仍然應該辦理申報。
日期:2023-09-28
許多財富傳承的不當作法,都肇因於未即早規劃,直到晚年重病,才大筆大額的積極移轉財產,以致誤觸國稅局的實質課稅原則。有些人則是不了解國稅局的查核技術,自以為操作手法隱蔽,最終導致補稅加罰。接下來介紹幾則常見的不當稅務規劃。
日期:2023-09-20
失業勞保中斷,收到國民年金繳費單,甚至到後面變成欠費,你該不該繳?已經改加勞保了,國民年金沒得領?如果一直不繳,配偶居然要繳罰款?明明都加勞保了,為何一直收到帳單,根本是失業懲罰機制,惡法應該修?關於國民年金的相關疑問,今天會盡量用淺顯易懂的方式分享。
日期:2023-09-12
張三生前是個規矩的上班族,每月所得不多,但由於省吃儉用,在其死亡後,仍留下不少銀行存款、二筆建地及一筆公共設施保留地,配偶陳芳芳及二個兒子張大明、張大昌申報遺產稅後,要繳納400多萬元的遺產稅額,陳芳芳是一位家庭主婦,二個兒子又剛就業,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繳納遺產稅,不知該怎麼辦?
日期:2023-09-07
許多人檢視自己的工作,常會覺得靠所得致富困難,想於短期致富更難,因此轉於想靠投資理財迅速累積財富,但是多少人真的因為理財而致富呢?以下是你在投資理財之前,必須先知道的重要理財觀念。
日期:2023-08-31
過去常聽到父債子償的故事,例如孩子一出生就背負父親幾千萬的債務,永無翻身的一天。這件事在民國98年6月10日,民法改成「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全面限定繼承)後就不再發生了。當時民眾一片叫好,認為是德政。然而律師看過太多誤會此制度的當事人,以為從此限定繼承不用辦,後悔當時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或是陳報遺產清冊(即限定繼承),緣由為何呢?一定要陳報遺產清冊嗎?讓律師說明清楚!
日期:202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