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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書最新與熱門精選文章

熱搜關鍵字:裁定書共有19項結果
政治社會

柯文哲不提抗告、確定看守所跨年…陳佩琪幫夫喊冤:不吃美食怎會收賄賂?前幕僚:坦蕩蕩為何橘子不回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於台北市長任內圖利京華城容積率,11月1日遭到延押,依法可在10天內提起抗告,週一(11/11)為最後一天,柯文哲確定不提起抗告,繼續羈押到1月4日羈押期滿,也就是要在台北看守所跨年了。對此,律師黃帝穎指出,柯文哲不抗告凸顯二大現象,第一、打臉民眾黨和黃國昌說要抗告的言論,等同否定民眾黨「押人取供」論述。第二、柯文哲涉重罪,刑度較低的沈慶京、彭振聲和都已延押確定,柯文哲不抗告才能避免被高院打臉。而柯文哲妻子陳佩琪近日也頻喊冤,除了公開柯文哲家庭10年所得,當醫生時都吃台大醫院地下室的自助餐、不愛吃美食、衣服也永遠是那幾件襯衫,堅持不幫自己編列黨主席薪水。「把他說成一個見錢眼開、收受賄絡的貪污犯,根本是在羞辱他。」

日期:2024-11-11

政治社會

北院裁定書揭柯文哲收賄1500萬、載明4重大嫌疑!民眾黨、簡舒培互嗆法盲…律師看完給答案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在台北市長任內圖利京華城案,台北地檢署為確保後續追徵沒收,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台北地院6日更裁仍准予扣押。京華城台北市議員簡舒培7日公布裁定書指出,法院再次裁准扣押京華城土地,其裁定書明確寫出柯文哲就是有收賄!民眾黨則認為,簡舒培把「北檢聲請扣押理由」超譯成是「法院裁定」,雙方互嗆法盲。對此,律師黃帝穎解答,這些內容都在「台北地方法院113年聲扣更一字第1號裁定」,民眾黨竟將法院裁定書,當成北檢聲請理由,應加強法治教育。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也秀出拼起的公文,可以看到2頁公文中間正好合成出台北地院的騎縫章,法院准予扣押如此鉅額的不動產,本身就已經證明犯罪嫌疑重大了,沒想到在北院裁定文中,更是直接載明了4個重大嫌疑,其中包括認定1500萬是柯文哲收受的部份賄款。

日期:2024-11-08

政治社會

柯文哲收賄款地點爆在市長室!拿1500萬被檢廉掌握…延押和學姊黃瀞瑩有關?民眾黨回應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在台北市長任內圖利京華城容積率,日前遭裁定延押至明年1月,《鏡週刊》週二(11/5)更直接指出,柯文哲竟然膽大包天,在市長室內收受1500萬元現金賄款,其他收賄地點還包括京華城動土典禮和工地,而柯文哲延押的關鍵之一,竟然跟民眾黨及台北市議員「學姐」黃瀞瑩有關。黃瀞瑩在網路節目意外洩露柯拒絕出庭緣由及相關案情,讓法官認為柯有能力與特定人隔空串證,因此裁定延押對於相關爆料,民眾黨則是緊咬偵查不公開,未回應相關案情。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5日回應,法務部次長都承認,鏡週刊跑到檢察官辦公室是不允許的行為,他們說要檢討,到今天還是不知道要怎麼辦。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說,報導將洩密責任推給受害一方,這種邪惡做法難以認同。熟悉政治案件的律師黃帝穎分析,據週刊報導,柯文哲至少有兩次收賄犯行,在法律上難逃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

日期:2024-11-05

政治社會

豆花店開出千萬發票竟有「2個中獎人」?兌獎烏龍真相曝光…他用1招騙老闆「補印」,被戳穿還嗆聲

台中市一家連鎖豆花店開出統一發票千萬特別獎,卻出現有一名男子手持偽造台南地院裁定書,謊稱遺失中獎發票,要求補印,店家半信半疑之下,要求留下法院影本,國稅局警覺有異跑來查證,確認公文為偽造,男子企圖詐領千萬獎金。警方查出謝姓男子在補印的發票上簽名,另名陶姓男子在偽造台南地院裁定書上署名,已將2人列為嫌疑人將追查到案釐清。

日期:2024-10-07

政治社會

民眾黨前秘書長謝立功籲柯文哲認罪協商,遭小草要求開鍘!他為何這樣說?被揭專長是「調查洗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日前遭羈押禁見,前民眾黨秘書長謝立功表示,柯文哲應該認罪協商,引發小草(民眾黨支持者)不滿,要求中評會開除謝的黨籍。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週四(9/12)被詢及相關問題時指出,不明白謝立功的立論基礎從何而來,但謝的發言跟他所知、所理解有很大的落差。知名球評、畢業於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碩士的石明謹透露,謝立功其實是調查員出身,年輕時在第一線辦過不少大案,他的專長是跨境犯罪、「洗錢」跟人口販賣。許多網友也翻出謝立功過去曾任謝立功曾任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調查員,會有這樣的建議,民眾黨和柯文哲都應該要正視。媒體報導柯文哲遭檢廉搜出USB內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被懷疑為賄款,《菱傳媒》報導,則是報導,檢廉調複製昔日扁案模式,11日悄赴第一銀行數間分行調閱保險箱、保險室租用紀錄且同步查扣柯文哲及其親友保險箱,不過辦案人員與銀行方面均低調不願說明。

日期:2024-09-12

政治社會

影/時隔6天再見柯文哲,手上銬穿黃色囚服+藍白拖⋯北檢首次提審要釐清和沈慶京、應曉薇彼此間「這關鍵」!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週二(9/10)檢方提訊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問訊兩小時後還押,下午提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柯文哲身穿黃色POLO衫囚服、戴口罩,穿藍白拖鞋,戴著手銬隨其他人在法警戒護下依序進入地檢署。法界人士分析,有可能是要追查週刊爆料的多筆不明金流,或是柯和沈慶京是否有期約,並且釐清柯文哲、彭振聲與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間的聯繫,是否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傍晚5點多,柯再搭乘囚車還押台北看守所。

日期:2024-09-10

政治社會

怕神秘帳冊「1500/沈慶京」被證實?她拆解柯不抗告原因…陳智菡提新竹馬偕兒醫容積率為何被打臉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嫌圖利京華城容積率遭到羈押禁見,有媒體報導檢廉搜索其住家時帶走的關鍵USB隨身碟,其中 Excel文件檔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時序與同年10月18日台北市政府核發建照給京華城相近。一直追查京華城案的台北市市議員簡舒培週二(9/10)直言,柯文哲不提抗告,恐怕是擔心記載「1500/沈慶京」的神秘帳冊被證實!簡舒培說,近來媒體揭露的柯文哲神秘帳冊裡,除了「2022/11/1 1500/沈慶京」之外,傳出檔案裡提到的名字包括集團總裁、科技業大老甚至政治人物,如果柯文哲提出抗告,這次法官如果證實了與沈慶京這筆的真實性,等同印證帳冊裡其他的名字跟數字也都是金流。而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日前以聲明力挺柯文哲,還批評北檢約談北市府前兵役局長朱亞虎是找錯人,不過週刊10日則披露,朱亞虎為全案另一個關鍵,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也稱徐巧芯2021年買下京華城附近中古屋。對此,徐巧芯則說,北檢若真認為她有問題早就傳喚。京華城的容積率受到關注,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9日則在臉書稱新竹馬偕兒童醫院容積率從250%暴增到450%,比京華城比率還高,對此,許多網友都到陳智菡臉書下方留言,指此案已經法院判決,前新竹市長林智堅也反擊,最高行政法院已對此案做出判決,請有心人士停止造謠與抹黑,此案容積率調整合法合規。

日期:2024-09-10

保險

一紙公文,讓債務人保單被迫解約「連病都生不起」, 法院事務官平均一人多扛兩千件新案 你的保單不是你的?

(今周刊1446)一紙最高法院的裁定公文,統一了過去各法院的分歧見解,但也在過去一年多,意外引發一場擴及地方法院、壽險公司,乃至於一般民眾的「保單被解約」亂象。究竟,這場保險風暴所為何來?當「你的保單不再是你的保單」時,保戶又該如何自救?

日期:2024-09-04

政治社會

彭振聲羈押禁見,北院裁定關鍵:疑共犯畏罪潛逃中!「邵琇珮」是誰人在哪?李四川秀LINE解釋了

台北地檢署上周五(8/30)以被告身分約談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並申請羈押禁見,北院羈押庭在周一(9/2)清晨裁定,彭振聲犯嫌重大有勾串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裁定兩大關鍵原因曝光!北院在裁定書內提到,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疑似畏罪潛逃中,認為彭振聲與共犯已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的動機與可能,且彭振聲在本案所涉罪名重大,所圖利益及賄賂之金額均極為龐大,因此裁定羈押禁見,彭振聲律師將提抗告。

日期:2024-09-02

政治社會

鄭文燦律師提抗告高院駁回「不准再抗告」!從1200萬交保到至少被關2個月,他發這則LINE成關鍵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