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申報遺產稅時,要特別注意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近親的財產,也需併入遺產總額中課稅。日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接獲民眾詢問,丈夫在109年10月分別贈與妻子與女兒500萬元及200萬元,但不幸於今年7月逝世,這兩筆共700萬元的贈與是否需要列入遺產稅申報。高雄國稅局對此表示,雖然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配偶間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但是,由於該筆金額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依《民法》規定,仍被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需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日期:2021-09-06
南部一名大地主擁有總價約4000萬的不動產,想把財產全部都給長子的他,因病重緣故無法自行立下遺囑,因此找來律師代筆,在全程錄影下,由律師宣讀代筆遺囑,該地主「點頭」同意後完成。不過,對於遺產全給哥哥這樣的決定,二兒子感到不服,在父親過世後向法院訴請遺囑無效,台南地院判次子勝訴,應由繼承人共同擁有遺產。
日期:2021-08-30
又到了上市櫃公司除權息旺季,民眾除要留意除權息權益,若家中有人不幸在近期內過世,且有持有有價證券,除權息日與遺產申報也息息相關。若被繼承人在除權息後、領得股利前去世,這筆股利要納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擔心子女一時無法負擔重稅,可以先用壽險「預留稅源」。
日期:2021-08-27
想要繼承家人所遺留下來的財產,必須先繳交遺產稅400萬元,又不想額外籌湊現金繳稅,便想用遺產中的存款650萬元來繳稅,其實只要符合2項條件就可向國稅局申請,但這時若有壽險保險金,就能直接繳交稅款,還能保留原有的存款,也因此資產轉移一定要盡早做好安排,才不會讓傳承規劃大打折扣。
日期:2021-08-12
民眾5年內繼承財產後死亡,但是,若當時未達遺產稅課徵標準,下一位繼承人若申報遺產稅時,這筆遺產需計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對此表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0款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不計入遺產總額計算,但是,這筆遺產若當時未繳納遺產稅的話,就需要納入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日期:2021-08-05
傳承遺產給妻小有不少情形要注意,最容易被忽略的就是死亡前2年移轉的保單價值、現金,這些都要記得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要是漏報被國稅局抓出,也應在期限內補報,否則小心連補帶罰損失慘重。
日期:2021-07-18
鄭員外是一位非常有愛心的人,他名下財產有存款1000萬,不動產5000萬,他在遺囑上特別交代老婆及2位小孩要把一部分遺產捐給慈善機構。於是繼承人們協議,依照鄭員外的遺願,把其中一筆市價1500萬的不動產,捐給生前成立的財團法人鄭氏紀念基金會,作為建設育幼園使用,另外捐贈現金1000萬給基金會,作為育幼園營運基金,所以共捐贈了2500萬。
日期:2021-07-09
所謂繼承,多數人想到的都是錢,但很多時候,這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可能不是錢,而是債。正如俗話所說:「父債子還」!
日期:2021-07-01
年過50歲後,無論是繼承父母資產或是財產欲移轉給子女,建議可開始做相關規劃,提早試算做分配,可有效達到節稅,也能避免多位繼承者不必要的紛爭。關於資產贈與及財產繼承的範圍,包含不動產、動產和其他有財產價值之權利,如土地、房屋、現金、黃金、車輛、股票、公債、信託權益、漁礦業權等,依財產項目不同,有各自的時價認定,例如不動產的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建物以房屋評定現值計算。
日期:2021-06-29
老公過世想賣房求生改善經濟,卻可能被稅金壓垮!資深地政士分享最新案例,3月一名攤販婦人老公過世,想賣繼承的房產降低負債求生,沒想到5月簽約賣房,試算下來房地合一稅得繳88萬元,讓該名才喪偶的婦人,相當不平。
日期:2021-06-28